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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位置: >常委会会刊 >2008年第14、15期(总第48、49期)

关于视察昭通市中心城市北部新区开发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2.03 阅读:791

——2008年6月19日在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昭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罗惠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计划,结合我市实际,在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之前,组织我市部分市二届人大代表对昭通市中心城市北部新区开发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

3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了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林章为团长、副主任罗惠安为副团长的代表视察团,市人民政府市长王敏正、副市长锁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连卫民、戚斌、陈绍余、赵卫、张华贵、皮永宏,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赵康,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主任,昭阳区人大、政府等部门的市人大代表共30余人参加了视察活动。

视察团一行先后查看了新区规划概况、省耕塘水体森林公园及片区开发建设项目规划情况;登云路、邦汉路工程建设情况,太平及箐门纵段道路工程建设情况,片区单位建设和开发及民俗步行街规划情况;市级行政办公中心选址及规划方案;1号安置点规划方案及片区房地产开发规划;省级昭阳工业园区规划及建设情况。每到一处,参加视察的市人大代表都认真听取了筹建工作的情况汇报。

下午,在新区工程建设指挥部召开了以视察团成员、新区管委会主任、副主任,市建设局、规划局班子为成员的座谈会。参观了城市规划展览,听取了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禄松同志关于新区开发建设情况的汇报。会上,与会的市人大代表充分发表了意见,对目前北部新区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主要是:

一、北部新区的总体规划是科学的,符合市情,应予坚持。

二、在作控详规时,必须完善城市功能,按详规进行建设。不应再出现因功能缺失或布局不当而造成新的城市问题。

三、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廉洁建设北部新区,应避免“新区建起来,干部倒下去”的情况出现。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