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26日)
昭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为给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市工作情况报告提供参考,5月6日至14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成调研组,深入大关县、彝良县及市教育局、市一中、市地税局、昭阳区地税局第八分局、侨通公司等地方、部门和单位,对“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市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所到之处,听取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走访部分单位、乡(镇)及村委会,并召开部分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参加的座谈会。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绩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确保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有序开展。
市、县(区)两级人民政府和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昭通市2006—2010年依法治市规划》和《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高了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基本方略的认识,重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按照“两个规划”的要求,及时调整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保证了工作的正常开展。各县(区)还结合实际,制定了“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县(区)规划,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以党委、政府联发文件下发实施,并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克服困难,划拨了一定的资金投入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使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做到有领导、有规划、有人员、有经费,确保了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推动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深入开展。
2006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市规划的具体要求,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和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深入人心。一是以主题法制宣传为载体,抓好专题法制宣传。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每年的“3.15”、“6.26”、“10.26”、“12.4”等宣传日,采取办宣传专栏、书写标语、举办展览、设宣传点、开展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公民的宪法和法律意识,树立权利和义务对等的权责观念。二是在全市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的法律“六进”活动。各级各部门针对不同普法对象,结合部门实际,有针对性地宣传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领导干部及公务员重点学习宪法、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结合县、乡换届和村民委员会换届宣传选举法、代表法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自治条例等。在社区、学校,加大对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普法教材、组织收看普法特别节目、播放普法教育片,以案释法、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广大干部职工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认识有进一步提高,对做好该项工作信心强,干劲足。三是以保护群众利益为重点,做好维权宣传。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充分利用赶集天,举办大型宣传活动,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举办外出务工人员培训班,向群众讲解劳动合同法,发放《农民工维权手册》,帮助他们增强法律意识。使群众一方面懂法、守法,另一方面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侵害时,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广大外出务工人员的法律意识均有所提高。如大关县共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举办法制讲座50余次,举行法制宣传100余次,受教育群众达13万余人次;彝良县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2万余份,开展法律咨询活动45次,开展法律宣讲166次,受教育群众达25万余人。
(三)形式多样,措施具休,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更加切合实际。
一是制度完善,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在不断总结过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制度,落实责任,扎实有效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坚持和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和人大常委会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各级党校把学法作为干部学习进修的内容之一,公务员学法正逐步走向制度化、正规化。工商系统实行“一月一法学习,一季三法并考”;审计系统采取“骨干带全面,重点带一般,以考试促培训”的方法,开展了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把学习法律与部门业务较好结合起来;全市乡(镇)中心校配备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工作深化,青少年法制宣传有所增强;“法律进企业”活动稳步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水平逐步提高。司法行政机关推行了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执法考核制等,把责任落实到了具体的岗位和人员,实行“谁主管,谁负责”,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落在了实处。
二是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内容丰富,呈现新亮点。各级各部门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中,积极努力,大胆探索,针对不同的对象,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努力找准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寓教于乐,把普法和依法治理融入到工作和生活中,使之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大关县玉碗镇党委、政府为在工作中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聘请了法律顾问,保证了重大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民主性;彝良县编写了“五五普法歌”印制在挂历上送给广大人民群众,很受群众欢迎;大关县工商部门将同群众密切相联的法律法规用简洁的语言印在扑克牌上,发放娱乐场所,让人们在娱乐之时学习了解有关的法律知识;有的学校组织学生旁听法院审理案件,用活生生的事例教育学生,以案释法。这些方法丰富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使之更具有针对性,更切合实际。
三是充分发挥了基层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基层调解组织机构健全,人员落实,乡(镇)、村、社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已经形成。调解中心、调解小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调解力度,化解矛盾纠纷,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调解员利用熟悉本地情况,知晓相关法律知识,在当地有一定威望等有利条件,用发生在身边的事例教育群众,做到了“调解纠纷,宣传法律,教育群众,维护稳定”,“调解一件,教育一片”,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发挥了重大作用。大关县翠华镇金海村去年调解纠纷14件,全部调处成功,该村十年无刑事案件。彝良县洛泽河镇近年调解的纠纷逐年减少,调处成功率逐年上升。。
四是把普法和依法治市与平安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各级党委、政府把普法、依法治理与平安创建维护稳定结合起来,整合资源,成立了维稳中心,负责本地的普法、治理、稳定工作,统一协调,统一指挥,形成合力。同时,还紧紧围绕普法和依法治理,以各种创建活动为载体,重点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社区”、“平安县(区)”、“平安校园”、“无毒乡(镇)”等创建活动,工作成绩显著,成效明显,涌现了许多先进集体和个人。促进了平安昭通、和谐昭通建设。各部门把普法和依法治理与部门业务工作相融合,推动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岗位创建,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四)全社会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这些年来,坚持不懈地抓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各级各部门积极努力,扎实工作,全体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有所增强,具体表现在:一是各级党委依法决策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通过学法,进一步树立了宪法意识和依法决策的观念,在重大问题的决策上,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做到了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没有发现有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失误;二是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进一步提高。近年来,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近年来,因对行政机关处罚决定不服而提出行政复议的案件大幅减少。2007年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97件,已办结83件。审理后,维持原处罚决定的46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55.4%,撤销9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10.8%。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不断提高,行政行为更加规范。三是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市司法机关按中央政法委的要求,深入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全面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执法理念,积极推行司法改革,促进公正司法,办案质量有较大提高。四是人民群众遵守国家法律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意识增强。全市社会治安总体平稳,刑事发案稳中有降。今年1—4月,全市公安机关所立现行刑事案件同比下降26%,“两抢一盗”案件同比下降24.56%。调研组所到的大关玉碗镇,总人口1.4万,2007年全年只发刑事案件2件,今年1—5月没有刑事案件发生。通过普法,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有所增强,当自身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大多会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寻求依法解决。
二、存在的问题
(一)对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等进一步增强。
一些地方的少数领导干部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该项工作是软任务、软指标,抓好抓坏不影响当地和部门的其他工作,领导力度一般化,安排部署多,检查督促少。少数干部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有片面认识,认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是政府的事,与自己部门单位联系不大,还未自觉、主动、积极参与进来,形成齐抓共管。少数地方和部门在人员和经费的安排上力度不够,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机构人员太少,且大多是兼职,经费的划拨没有按规划的要求给予保障。
(二)普法重点不落实,仍有薄弱环节。
一是各级领导干部学法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领导干部学法还未做到系统化、制度化,党委(组)中心组学习法律坚持得不够好,还未做到持之以恒。领导干部学法的内容重点不够突出,还未同当前的实际和形势任务需要较好结合起来。二是边远、贫困山区群众的普法仍是薄弱环节,存在盲点、死角,缺乏普法材料,普法方式不多,普法内容单一,针对性有待加强。
(三)在经验的总结推广、措施的切实落实和存在问题的统筹解决上还有差距。
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通过这些年的努力,不少地方和部门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方法。但是,这些好的经验没有得到很好的总结推广,形成“一枝独秀”、有“点”无“面”。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开展“律师进校园”活动等措施没有切实落实。一些老大难问题还未得到解决,统筹协调工作仍需加强。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全市开展的解放思想大讨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认识,将其纳入党委、政府的工作议程,切实加强领导。市普法和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要及时调整充实,各级普法和依法治理领导机构每年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加强检查督促,把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切实落在实处。
(二)进一步突出普法重点。
各级普法和依法治理领导机构要及时制定年度普法计划,突出当年的重点普法对象和重点普法内容。要始终把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作为重点,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党委中心组集中学法,使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系统化。结合公务员工作性质和特点,使公务员学法内容有所侧重,形式丰富多样,措施扎实具体,效果更加明显,确保普法工作有序开展,成效突出。
(三)进一步落实各项措施,创新工作方法。
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机构要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加强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好经验,对多年来行之有效的做法形成制度,切实加以落实,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方式,加大整治力度,把普法、依法治市与当前推行的“四项制度”结合起来,把企业推行聘请法律顾问与乡镇聘请法律顾问结合起来,把法律进乡村与边远山区普法结合起来,把重点整治与个案办理结合起来,使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加强保障和监督检查。
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经费要求,结合各地每年开展工作的实际情况,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的经费给予保障。工作机构要定期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积极争取人员编制,确保工作机构人员落实。要建立和完善监督考核体系,把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与普法和依法治市领导机构的监督检查结合起来,把普法、依法治理考核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合起来,双管齐下,抓出实效,推进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深入持久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