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5日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罗应光辞去昭通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报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附:辞职报告
辞职报告
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因工作变动,现请求辞去昭通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罗应光
二○○八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