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20日)
昭通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07年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计划》的安排,市人大常委会2007年8月将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遵守和执行《云南省昭通渔洞水库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的报告。为了认真做好听取和审议其专项工作报告的准备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领导下,成立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调研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华贵任组长,市人大农工委主任黄琦、法工委主任曾树银、环资委主任姜英凯、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唐正荣、农工委副主任邵明光等常委会组成人员为成员。调研组在认真制定市政府遵守和执行《条例》情况专题调研工作《方案》的基础上,于2007年6月20日至7月20日开展了调研工作。调研组先后听取了昭通“渔洞水库水资源保护委员会”主要成员单位的专项工作情况汇报;听取了昭阳、鲁甸两县区政府及有关乡镇政府的专项工作情况汇报(永善县政府提供了书面汇报材料);在两县区有关部门和乡村召开了八次座谈会,认真听取了基层干部群众和部分市县区人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实地查看了两县区的六个乡镇、十余个村委会及库区周边和龙树河沿岸的情况,包括库区内随水而作的情况,一、二级保护区河堤治理、沙沟治理、生态建设、“一池三改”、土地整治、水体污染、垃圾污染、群众生产生活、农村卫生等情况。调研组通过认真调查和综合分析研究,共同形成了一致的意见,现报告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遵守和执行《条例》取得的工作成效
总的认为:市人民政府遵守和执行《条例》的情况总的是好的;对依法保护工作是高度重视的;所研究采取的一系列保护办法和措施也是积极有效的。
(一)市、县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多种形式,运用各种渠道,对《条例》进行了广泛宣传。保护区广大干部群众对《条例》规定有了基本的认识和了解。
(二)成立了“昭通渔洞水库水资源保护委员会及办公室”,明确规定了委员会及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三)开展了《昭通渔洞水库水资源保护总体规划》及保护区农业、林业、水利、环保四个专项规划的调研及编制工作。现《昭通渔洞水库水资源保护总体规划》已通过评审。
(四)组织了《在昭通渔洞水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授权的申报工作,授权事项已经省政府批准,综合执法机构正在报批过程中。
(五)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及有关县区政府依照各自职责做了大量工作。
渔洞水库管理局履行了管护职责,做了大量的管理、维护和协调工作;水利部门组织开展了水行政执法培训,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筹措资金,解决了保护区部分群众人畜饮水困难问题;发改部门积极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做了大量争取项目和资金的工作;公安部门设立了渔洞水库警务站,启动了一级保护区的治安维护工作;财政部门把渔洞水库保护资金列入了财政预算,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多渠道争取和筹集资金,加大了对保护区的投入;农业部门在保护区积极开展了动物疫病防治、农药管理、测土配方施肥、水改旱、种草养畜,畜厩改造、沼气池建设等工作,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面源污染;林业部门在保护区实施了荒山造林、退耕还林、天保工程、沼气池建设项目,保护区森林履盖率得到提高;扶贫部门优先安排扶贫项目到保护区,对保护区17个村、19个点进行了整村推进项目建设,在3个村实施了易地开发项目;环保部门组织完成了龙树河沿岸乡镇垃圾和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初设《方案》,并启动实施了昭阳区苏甲乡集镇垃圾处理建设工程;国土部门分别实施了省级龙树河片区土地整理项目和国家级龙树新街土地整理项目;司法部门把《条例》宣传列入了“五五”普法内容;其他成员单位也根据各自职责做了自己力所能尽的工作。昭阳区人民政府在洒渔乡居乐村后山组实施“十个一”工程项目的基础上,2007年又在苏甲乡瓜寨村实施了“一池三改”项目,组织有关部门和三个乡镇对一级保护区及库区1985米线以下随水而作的违禁行为进行了清理和制止。鲁旬县政府多渠道筹集资金对龙树河进行了综合治理,龙树河上游的水磨镇政府制定了《水磨镇集镇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水磨镇街道卫生管理实施办法》,镇政府每年筹措12000多元资金用于集镇街道垃圾清理工作,切实采取措施搬迁位于河道边沿的牲畜交易市场。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学习宣传《条例》还不够深入,保护区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有待增强。
(二)执法机构不健全,行政执法不到位,保护区域内的违禁行为还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制止。
(三)保护投入严重不足。尚未建立渔洞水库保护投入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现有投入难以适应保护和发展的迫切需要。
(四)重点区域内的重点流域水土流失严重;重点集镇、村寨的垃圾污染和污水污染问题突出;库区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方式落后,居住环境卫生条件差。导致大量泥沙和污染物进入水库,水库安全受到直接危害,水源水质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和供水风险。
(五)保护工作与《条例》的规定及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尚有较大差距。
三、意见、建议
开展渔洞水库水资源保护工作,防治水体污染、水土流失、水库淤积、保证水量水质安全,是一项刻不容缓,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上下形成共识,齐抓共管;加大投入,形成合力;突出重点,克难攻坚;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常抓不懈,坚持不懈。
(一)坚持把渔洞水库保护与发展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认真按照《云南省昭通渔洞水库保护总体规划》所定的目标、任务,抓紧农业、林业、水利、环保四个专项规划的制定,尽快付诸实施。
(二)建立渔洞水库保护投入机制。要坚持把渔洞水库保护资金纳入市、县、区财政预算,并保证按当年本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同比例增长;要继续向上争取政策和项目支持保护区;要积极整合本级资金和项目支持保护区;要坚持在水费和水资源费留成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保护区。
(三)实行保护工作报告制。市政府年度保护工作计划任务及实施完成情况,要分别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报告。
(四)推行保护工作责任制。渔洞水库保护应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市政府要将年度保护工作计划、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相关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并签定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年末组织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五)突出重点,加大对重点区域的流域治理和环境治理力度。要着力解决重点流域的拦沙治理和防沙固土问题;着力解决重点集镇、村寨的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问题;着力解决水库正常蓄水位沿地表外延50米范围内退耕还林、植树种草、建设绿色生态屏障问题;着力教育、引导和帮助库区周边群众改变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改善居住环境卫生条件。
(六)年内要完成一级保护区综合执法机构和公安派出所的组建任务;督促县区政府针对二级保护区内行政执法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拿出可行办法并付诸实施。确保渔洞水库保护工作切实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七)抓紧研究制定一级保护区内住户迁出方案和住户居住环境卫生整治方案并付诸实施。年内完成一级保护区界桩设置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