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24日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王卫星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职务。
二、免去汪世明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职务。
三、免去郭光银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职务。
四、免去徐家毅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职务。
五、免去吴兴万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六、任命王卫星为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七、任命汪世明为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八、任命郭光银为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九、任命徐明、王兴勇、马永祥为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十、任命徐孝荣、吴蔚秋、李宏为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