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6日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杨兴发为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二、任命王吉东为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三、免去凌征凯的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四、免去李文平的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五、任命蒙桂兰、李 桃、周光艳为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