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6日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刘易青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任命马永祥为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二、免去马永祥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葛芝毅为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三、免去葛芝毅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唐丽为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四、免去唐丽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五、免去马贤标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职务。
六、免去丁勇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七、任命罗天惠为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