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张嘉滨因工作变动,调离本行政区域,本人请求辞去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决定:
接受张嘉滨辞去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
附:张嘉滨的辞呈 (略)
昭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07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