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6日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张嘉滨辞去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报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