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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位置: >常委会会刊 >2007年第6期(总第40期)

关于《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的说明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1.30 阅读:559

——2007年2月6日在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

昭通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赵 康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主任会议委托,我就《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作如下说明。

 一、工作报告讨论稿的形成过程

 常委会领导对报告的起草工作十分重视。在2006年11月下旬召开的第十二次主任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林章就报告的起草工作作了安排。按照主任会议的要求,常委会办公室及时研究,组成起草小组,着手常委会工作报告的起草工作。在参阅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2006年工作总结和2007年工作打算有关材料的基础上,起草小组对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并结合市人大常委会2007年执法检查计划、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计划,形成了工作报告初稿。今年1月8日,办公室的有关同志对初稿进行了认真讨论。之后,起草小组对初稿反复修改,形成了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为使工作报告更加完善,1月19日,办公室将征求意见稿印送常委会领导、各委室领导征求意见。起草小组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对征求意见稿作了进一步修改。2月1日,办公室又邀请各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专题讨论,再次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报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林章审定,形成了提交主任会议讨论的工作报告讨论稿。2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主任会议对讨论稿进行了认真讨论。根据主任会议讨论的意见和要求,起草小组又再次作了认真的修改,形成了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工作报告讨论稿。

 二、起草工作报告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省第八次党代会、市第二次党代会以及市委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力求客观真实地反映市人大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成效和下一年的主要工作安排。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根据起草工作报告的指导思想,把常委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履行职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为整个工作报告的主线。

 (二)工作报告讨论稿由过去一年的工作回顾、今后一年的主要工作两个部分组成。过去一年的工作回顾,从三个方面回顾总结了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所做的工作和所取得的成效。下一年的主要工作,分别从依法做好监督工作、进一步改进代表工作、指导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等四个方面进行表述。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今年的工作安排更加侧重于依法行使监督权,依法规范监督程序。

 (四)工作报告讨论稿经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将根据审议的意见再认真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以上说明,请连同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一并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