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26日在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寿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委托,我向本次会议作关于对昭通市2006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
市人大财经委员会于2006年10月26日召开会议,会同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以及市政府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听取并讨论了市财政局《关于昭通市2006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及相关情况的汇报,对预算调整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市人民政府提出,年初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年度财政预算,从目前执行情况看,由于重点企业利税增长,重点工程建设投资比年初计划增加较大,市本级收入增加;省财政对市本级转移支付增加;在年初预算年,省财政在决算中增加补助市级政权建设资金以及其他财力照顾,相关项目结转后,市本级净结余增加。同时,经济社会发展中新增一些必不可少的支出项目,确需财政安排资金,需要对市本级财政预算作相应调整。收入预算调整情况:一是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调整为35886万元,比年初预算35386万元调增500万元;二是上年净结余收入调增43万元;三是上级补助收入预算调整为236702万元,比年初预算217190万元调增19512万元,收入预算总计由年初预算261376万元调整为281431万元,调增20055万元。支出预算调整情况:一是地方一般预算支出调整涉及7大类,由年初预算61498万元调整为66565万元,调增5067万元;二是补助下级支出预算调整为207082万元,比年初预算191878万元,调增15204万元;三是上解支出预算调整为984万元,比年初预算的1200万元,调减216万元;支出预算总计由年初预算261376万元调整为281431万元,调增20055万元。
财经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市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调整方案,主要是由于林企业利税的增长及省对市本级转移支付的增加、省对市本级的其他财力的照顾。对财政预算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是平衡的。调整的项目符合政策,资金来源有保障,数额恰当,调整是必要的,方案是可行的。财经委员会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6年市本级年度财政预算的调整方案。同时财经委员会建议:一是要严格把关确保调增的资金支出用在计增的项目上。二是要加强对调增支出资金的监管力度,严肃财经纪律和财会制度,督促资金使用部门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年终市本级收入及财力较预算调整后若还有增长,应用于政府还债及其他急需的支出。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