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26日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嘉华受市长罗应光委托所作的《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情况报告》。
会议认为,进入“十五”以来,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义务教育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一是围绕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实现九年制义务教育的目标,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广泛的学习、宣传活动;二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和任务,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层层抓落实;三是千方百计争取投入,努力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四是注重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五是普九取得阶段性成果,为我市全面实现义务教育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但要在“十一五”期间,实现“两基”攻坚目标,巩固普九成果,促进昭通教育事业的全面进步,也还存在投入不足、历史欠账大、基础设施薄弱、师资紧缺等问题。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义务教育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义务教育法学习、宣传工作,为我市的义务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二、建立贯彻和执行义务教育法的长效机制,打好“两基”攻坚战,巩固现有“两基”成果,努力提高教育质量。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保障体系,一手抓普及,一手抓提高。努力突破边远山区、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攻坚难点。
三、继续多渠道争取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三个增长”落到实处,严禁挤占、挪用、欠拨教育专项经费。
四、认真研究目前中小学师资严重缺额对策,努力解决教师编制,逐步减少代课教师数额,切实缓解我市义务教育师资压力。同时制订优惠政策,稳定少数民族地区、高寒山区、边远地区教师队伍,积极提倡和鼓励中青年教师到这些地方任教。
五、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认真实施“两免一补”,大力提倡捐资助学,努力解决贫困学生读书难的问题。逐步扩大高中和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做到义务教育“入口畅,出口活”,促进义务教育健康稳定发展。
六、坚持集中办学,该并则并、需增则增的原则,逐步实现中小学校点布局的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化。目前,我市县(区)政府所在地小学校点布局设置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市政府应抓紧研究,认真予以解决。在新区开发的同时,应做到建设与教育均衡发展,同步实施。
七、在国家办学为主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倡和鼓励社会办学,校校联合办学,走多种形式办学路子,以缓解我市中小学校舍紧张、师资不足等困难。
八、强化安全意识,加大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力度。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校园安全工作,并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预案,努力杜绝不安全因素和减少学生伤害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