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为积极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市的遵守和执行,推进“两基”攻坚工作的深入开展,年初市人大常委会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遵守和执行义务教育法的情况报告》列入今年的工作要点。为审议好市人民政府的专题报告,全面了解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依法办学的情况,及时反映全市义务教育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依法保障义务教育朝着攻坚、普及巩固、提高质量和教育事业全面进步的方向发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调研组对我市“十五”以来,各级政府遵守和执行义务教育法的情况进行调研,并确定了调研的组织形式、时间安排、调研内容和方法等。现将调研工作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调研的基本情况
调研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卫任组长,部分市人大代表、教科文卫工委委员、教育专家组成。本次调研坚持依法治教的法制基础,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实把握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和义务性的性质。调研组首先组织调研组成员,认真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工作程序、办法步骤、落实责任,并于9月15日、16日分别到市人民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听取政府分管领导的工作情况汇报。9月21日又召开了部分市人大代表、市(区)直中小学负责人、教育专家参加的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于9月22日至9月30日,为期9天,先后到鲁甸、水富、大关3县5乡8村13校,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资料、走访师生家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调研。这次调研活动,虽然时间较短,但准备较充分,选择对象具有较强的代表性,涉及层次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市遵守和执行义务教育法的基本情况。由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高度重视,安排部署周密,调研重点明确,组织活动有序,被调研县、乡、校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调研工作基本达到预期目的。
二、“十五”以来昭通义务教育所取得的成绩
(一)深入学习宣传,坚持依法治教。
“十五”以来,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积极开展义务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一是把义务教育法列入“四五”普法、“二五”依法治市的重要内容,围绕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制定各项贯彻措施和切实落实目标责制。二是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宣传栏、标语的作用,采用宣传车、座谈会、各类培训、知识竞赛等多形式、多角度、多层次广泛学习宣传义务教育法的重要意义、基本内容,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义务教育法的贯彻实施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目前我市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能较准确地理解和把握义务教育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广大家长、适龄儿童及社会组织和个人较明确义务教育实施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教育工作者对义务教育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在不断增强。教书育人、依法执教的良好教风已基本形成,积极推进了《义务教育法》的贯彻落实。
(二)“两基”攻坚,普及巩固、提高质量成效突出。
市政府高度重视“两基”攻坚工作,把两基攻坚作为昭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战略性、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来抓,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两基”攻坚领导组,制定了攻坚规划和实施意见,明确攻坚职责和任务,建立健全了“控辍保学”机制,实行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加大对昭通教育的投入,千方百计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狠抓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推进“两基”攻坚进程。
1、改革管理体制,保障经费投入。全市于2003年撤销乡教办,农村中小学划归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实行中心校负责制。市、县区政府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优先安排义教经费,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行和教职工工资发放。五年来,市级财政共投入4420万元,平均增长19.23%,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12个百分点。市本级财政每年安排194万元补助少数民族特困生和建立贫困生求助基金。五年共争取中央、省国债项目20个、“贫义”工程项目49个、“危改”工程203个、“农村寄宿制”项目132个,共计专项资金4.4亿元。“十五”期间义务教育投入34.02亿元,比“九五”增加16.82亿元,排除中小学危房40万平方米,比“九五”增加25万平方米,新建校舍84万平方,比“九五”增加9万平方米。
2、合理配置资源,规范学校布局。十五期间市、县区政府把调整布局作为“两基”攻坚、均衡发展和提高质量的重要举措。坚持“以集中办学为方向,提高质量为目标,该并则并、需增则增”的原则,逐步实现中小学布局的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化,同时努力创建市、县、乡窗口示范学校和打造学校品牌,使初中入学率大幅度增加,中小学教育质量稳步提高。
3、规范教育收费,实施捐资助学,努力“控辍保学”。市、县区政府高度重视教育规范收费,并根据相关法规出台一系列规定,对“收缴分离”、“一费一制”实施综合治理、强化监督,实行“校财局管”、“收费公示”、“审计监督”等制度,高度重视“两免一补”政策的贯彻落实,同时积极争取“苗圃行动”、“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等社会组织及个人捐资助学。水富、鲁甸、大关等县在县委政府的号召下,所有公职人员拿出工资的1.5%资助贫困学生,实施“阳光工程”,极大地缓解了部分贫困学生入学困难的问题。
4、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师素质。市政府高度重视教师量不足、质不高、代课教师多等问题,采取公开招聘、补员考核等办法选任教师;通过继续教育、在职进修、业务培训等途径努力提高教师素质;实施“骨干教师工程”,选拨、培养教学骨干和学科带头人。围绕师德、师风建设制定一系列制度,增强教师育人责任,规范教师言行,树立教师形象。自2004年以来已补充教师近4000人,全市现在小学教师合格率达94.1%,比2000年上升8.5个百分点;初中教师合格率达88.7%,比2000年上升5.8个百分点;专任教师比2000年增加2417人。教师数量的逐渐增加,素质逐步提高,促进了义务教育质量的稳步提升。
5、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效突出。“十五”期间,昭阳、威信、水富、绥江4县区在实现“两基”的基础上普及了实验教学,大关、巧家的“两基”工作通过省政府验收,永善、盐津、彝良、鲁甸的“扫盲”通过省政府验收。今年,盐津的“普九”,镇雄的“扫盲”将接受省政府检查评估。全市“普九”人口覆盖率由2000年的25.3%提高到42%。初中适龄少年毛入学率由2000年的51.3%,增加到72.9%,高中毛入学率由2000年的11.2%提高到21.2%,上升10个百分点;小学、初中辍学率分别由2000年的2.36%、5.11%降到1.58%、4.01%。全市人均受教育年限由2000年的5.24年增加到6年,人均提高0.76年,为“十一五”期间我市全面实现“两基”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三、存在的问题
“十五”以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法的贯彻落实,全社会都关心支持“两基”攻坚工作,在全体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取得长足的进步。但要使昭通义务教育又快又好的发展,促进昭通教育事业的全面进步,横看纵比,仍然存在不少的问题和困难。
(一)对法律的学习宣传力度不够。
义务教育法(修订案)已于2006年6月29日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并从2006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但是目前宣传的力度、广度和深度都还不够,因而导致部分领导、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虽然知道义务教育法(修订案)的出台,但对其内容知之不多、了解不深。有的地方在宣传上也还存在没有将国家、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的责任、权利、义务讲深、讲透的情况。
(二)投入不足,历史欠帐大。
由于地方财政长期困难,对教育的投入主要依靠上级部门,加之地方经济落后、财政困难、历史欠帐多、人口基数大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农村学校基础设施极不完善,中小学校园面积和建筑面积严重不足,危房率高,难以满足人民群众的读书的要求。鲁甸县大部分农村中学没有学生宿舍和食堂,一些学校没有围墙,教室严重不足。调研组所到的龙树、梭山两乡中学和中心校,是两个乡镇设施较好的学校,但每个教学班学生都在80—90人,有的班甚至有100多名学生,象这样大的班额既不利于学校管理又难以保证教学质量。大关县因受7月地震影响,受灾学校175所,受损校舍1531间,全县危房面积13万平方米,排危重建难度大。
此外,中央和省、市下拨的专项资金难以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十五”期间,各县区财政已累计欠拨3494万元教育专款;“九五”以来,为了实现“两基”目标,各县区累计欠帐3.78亿元。由于投入的严重不足和历史欠帐,极大地制约了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
(三)教师数量严重不足,整体素质不高。
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缺编严重,按现有在校学生及最低师生比(小学师生比1:23,初中师生比1:16.5)测算,尚缺小学教师8267人,初中教师4018人。此外,尚有临代教师6577人,由于工资低、待遇差,加之缺乏系统的培训,一方面队伍不稳定,另一方面责任心不强、素质低。根据“十一·五”的“两基”目标要求,初中生将增加10万人,需增加教师6061人,按现有缺编教师数和规划目标所需教师数,共需增加教师18346 人。同时教师学科结构不够合理,骨干教师不稳定,外流现象较突出。
(四)市政府所在地发展城市时,未注意同步发展教育,致使部分少年儿童就学难。
近年来,昭阳区城镇人口增速较快,城市规模日益扩大,但城区中小学校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基本没有增加,新开发的海楼路片区和即将开发的北部片区没有与之配套的小学,致使城区现有学校极为拥挤,生均占地面积大大低于国家标准,班额远远高出国家标准(小学45—50人/班,初中50—55人/班),小学普遍在70—90人/班,初中部分也多在70人/班左右,难以正常开展“两操一课”,学生全面发展无法落到实处。
(五)高中教育滞后,职业教育发展慢。
目前,我市高中毛入学率21.2%,每年初中毕业生近6万余人,能升入高中阶段学习的仅有30%(含市内外中专)。“十一·五”期间,我市将全面实现“普九”,每年初中毕业生达10万余人,将造成义务教育入口畅、出口阻,造成新的“读书无用”,这对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将产生负面影响。
(六)学校安全隐患多,学生身心发展不全面。
1、中小学校园面积和建筑面积严重不足,基础设施差,危房率高,易发生垮塌和挤踏危险。2、中小学学生宿舍少,导致寄宿制学生多借住在校外民居内,给学校管理带来极大的难度和压力。3、城区中小学由于历史原因,多处于闹市区,街道狭窄。学校周围摆摊设点现象突出,上学、放学校门口经常挤得水泄不通,对学生安全产生了极大隐患;中小学校周围摊点多,玩具、食品质量低劣的现象,虽经多年治理,也仍未发生大的改观。4、未成年学生违法行为和学生的伤害事件在个别地方依然存在。5、山区和贫困地区住宿制学生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政府生活补助低,生活条件十分艰苦,部分学生造成营养不良,身体素质下降。
(七)“留守”儿童问题多,学校教育难。
随着“百万劳务输出工程”的实施,农村产生大量的“留守”儿童,即父母双亲外出打工,将义务教育阶段的子女留给家乡的爷爷、奶奶看管的现象。这些孩子由于祖辈无力管教、家长无能力管教,加之社会的不良因素影响,部分人学习退步、道德品质下降,缀学率高,给学校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
四、下步工作的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促进依法治教良好氛围的形成。
义务教育法(修订案)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它第一次明确了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规定义务教育的免费原则和均衡发展原则,并要求实施素质教育。它对提高中华民族整体素质,促进义务教育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县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注意把握宣传重点,增强宣传实效,在广度、深度上下功夫,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为义务教育法(修订案)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打好“两基”攻坚仗,巩固现有“两基”成果。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在“十一·五”全面实现“两基”目标,要巩固已实现“两基”目标的昭阳、绥江、威信、水富、大关、盐津六县区的成果,把“两基”攻坚作为教育的“重中之重”。切实落实中央、省有关义务教育保障机制,一手抓普及、一手抓提高。把义务教育攻坚和巩固重点放在农村,努力突破山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的攻坚难点。市县政府对此应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使昭通义务教育早日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要,提升劳动者整体素质。
(三)继续多渠道争取投入,进一步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
“十·五”期间,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投入力度大为增强,继续做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两免一补”等工作,严禁挤占、挪用、欠拨各类教育专项经费。随着地方财政的增长,保证“三个增长”落到实处,即“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大力度,多渠道争取资金,千方百计保证教育投入;制订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民间力量、群团力量,办学、助学,深化教育改革,加强校与校联合办学,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健康、稳定发展。
(四)认真研究对策,缓解师资压力。
市政府应针对我市教师严惩缺额的现状,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千方百计争取编制,增加投入,制订地方政策,逐步减少代课教师数额,缓解师资压力。为稳定师资力量极为薄弱的高寒贫困、少数民族地区的教师队伍,市县区政府应制订优惠政策,并为山区教师解决实际困难,建设教师住宿周转房,减少他们的后顾之忧。
(五)城市发展应注意考虑学校的布局,保证教育均衡发展。
在制订城市发展规划时,有关部门应充分考虑公共事业方面设施的合理布局,保证所设置校点,适应实际需要。老城区、旧街道的优质学校,应适当增加教学用地,设立分校,减轻学校教育教学的压力,满足人民群众送子女上学的要求,为全面提高学生整体素质创设必要的条件。新建的海楼路片区人口多,教学点少,市区政府应加紧研究,选择合适地点,增办一所完小,缓解小区群众就学压力。此外,北部新区在新建项目时,必须将中小学布局纳入规划,同步实施。
(六)强化安全意识,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力度。
学校安全无小事,各级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把学生的安全放在心上,努力为学生创造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认真整治学校周边环境。中小学校应加强学生管理,把校园安全作为学校的常规工作抓细、抓好。对租借民房寄宿在校外的学生,学校应登记掌握。要把防校舍垮塌、防火、防毒和交通安全作为重点,结合学校实际认真研究,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预案,努力杜绝不安全因素和减少学生伤害事件的发生。
昭通市人大常委会《义务教育法》调研组
200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