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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位置: >常委会会刊 >2006年第1、2期(总第35、36期)

关于提请任命成仁等同志职务和免去王雍树等同志职务的议案的说明(书面)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1.23 阅读:1477

——2006年6月5日在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皮永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章第五十三条,《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暂行办法》第二章第七条的规定,我受主任会议的委托,对《关于提请任命成仁等同志职务和免去王雍树等同志职务的议案》作如下说明。

 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的领导职数为一正一副,现副主任职位空缺,经市委研究决定,配备一名副主任。这次提请任命的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人选是:成仁,男,汉族,云南镇雄人,1967年11月生,1990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原任水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任命了22位同志分别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员会委员,现因大多数委员工作变动,为有利于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暂行办法》,经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研究,提请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免去王雍树等15位委员的职务。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对6个工作委员会各配置3-5名兼职委员(兼职委员不占机关人员编制)的意见,提名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委员的基本条件是: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拟聘请任命的委员应是除“一府两院”机关工作人员外的其他相关人员;二是拟聘请任命的人员应具有履行相应委室职责、任务的相关知识和经验,热心人大工作,公道正派,有一定威信和影响力;三是拟聘请任命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代表性;四是拟聘请任命的人员既可是人大代表,也可是非人大代表中具备履行相应职能的相关人员。市人大各工作委员会与有关部门和人员联系协商后提出建议名单,经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党组会和第四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提名王声荣等22位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委员,提请本次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任命。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任命的季顺江续任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委员,梅廷林、张骏续任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李云飞、周洪续任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委员。

以上说明,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