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5日在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司法局局长 马绍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昭通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报告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请连同《中共昭通市委宣传部、昭通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草案)》一并审议。
一、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001年11月,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作出《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五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规划确定的目标基本实现,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社会各项事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开展,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社会政治稳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民族团结和睦、人民安居乐业,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昭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加快了昭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我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少数地方对普法教育重视不够、认识不足、机构不健全、经费难保障、工作一般化的问题;宣传教育的形式、内容还需在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在求实效和创新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搞好法制宣传教育还存在一定差距。
今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市委一届九次全会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全市生产总值实现年均增长11%、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的目标,达到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构建和谐社会取得新的进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切实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水平,对于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实现“十一五”发展目标和构建平安和谐昭通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内在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既要靠正确的指导思想来统领,更需要通过法制建设来促进、来保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对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创建和谐平安昭通的重要保障。只有不断增强公民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才能提高各级政府和部门运用法律手段处理问题、解决矛盾的能力,才能提高公民通过法定程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才能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实现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实现依法治市目标的基础性工作。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提高,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办事自觉性的增强,对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昭通意义重大。因此,要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夯实建设法治昭通的基础。
(四)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在当前各种思想文化相互影响、思想观念日趋多样、人们的道德价值观念日趋多元的情况下,必须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社会主义的价值信念、行为准则和道德良知渗透到法律规范中去,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提高人民群众的道德水准和文明程度。
总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我市公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和建设法治昭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于保障和促进全市经济、政治、文化和各项建设事业的全面发展,保障“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和构建平安和谐昭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关于“五五”普法规划的形成过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五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去年年初召开的全市政法综治工作会议便作了专门部署,在8月召开的“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动员暨培训会上,市委、市政府领导又对“五五”普法规划的拟定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规划的拟定,着重抓了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全面开展前期调研工作。去年以来,结合“四五”普法的查缺补漏和检查验收,我们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了“五五”普法调研,着手草拟规划的前期准备;今年1月,市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市司法局联合召开“五五”普法暨“三五”依法治市工作调研座谈会,广泛征求市直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4月,市委普法办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四个调研组,历时18天,深入11个县区的35个乡镇、21个村民小组(居委会)、31个机关单位、12所中小学、35个司法所和25个法律服务所,就普法工作的重点对象、方法、形式、内容以及存在的困难、问题等,采取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等方式,再次进行调研,形成了一批有价值的调研信息文章;按照市普法办的要求,各县区也采取各种方法开展调研,为“五五”普法规划的拟定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二是着手进行“五五”普法规划的草拟工作。在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五五”普法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前期调研取得的成果,草拟完成了《昭通市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初稿)。三是广泛征求意见作修改完善。4月以来,根据中央和省近期召开的相关会议精神,又对《规划》作了认真修改,并形成征求意见稿分送市委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在深入调研、广泛吸纳各方意见、建议和认真修改的基础上,形成了《中共昭通市委宣传部、昭通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草案)》。
三、“五五”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原则、保障机制和工作重点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深入贯彻中央、省“五五”普法的决定和市委一届九次全会精神,按照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昭通的总体要求,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相结合,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和创建和谐平安昭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紧紧结合我市“十一五”规划提出的总体目标,围绕依法治市实际,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理,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提高公民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观念和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三)工作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立足依法治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际,遵循法制宣传基本要求,认真落实法制宣传各项任务,服务于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贯彻落实,服务于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服务于社会的和谐进步,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于创造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法治环境。
2、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原则。坚持以宪法为核心,把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结合,从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满足人民群众的根本需要出发,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在服务中教育群众,全面推进创建平安和谐昭通的步伐。
3、求实创新、与时俱进的原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握和探索工作发展的规律,进一步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方法,把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有机结合,全面开展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进程。
4、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结合不同对象、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特点,研究确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内容,按年度分解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注重实效。
(四)保障机制。
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推进昭通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重要举措。工作中,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一府两院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激励监督机制,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建设,确保“五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完成。
(五)工作重点。
1、突出抓好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学习宣传,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
把学习宣传宪法与培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密结合,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和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努力提高全民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宪法权威,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培育公民的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昭通提供思想基础和广泛的群众基础。
2、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围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法律制度,宣传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进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要加强对《云南省昭通渔洞水库保护条例》的宣传力度,提高水库径流区生态环境水平,保护和管理好渔洞水库,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安全生产、防震减灾、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征地拆迁、移民安置、国企改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大对流动人口、下岗职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着力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围绕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针对当前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集中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整顿规范食品、文化、卫生等市场秩序的法制宣传教育,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围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守法、依法维权和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好主题法制宣传教育和日常法制宣传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融入机关、单位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之中,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实际深化,努力使主题教育活动成为弘扬法治理念、惠及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
3、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在广大公务员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公务员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服从领导的理念,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全面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青少年从小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和依法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识;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引导广大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途径和法律常识,切实发挥他们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主人翁作用。
4、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
根据依法治市和建设法治昭通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探索完善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的新形式和新的工作机制。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区、法治乡镇、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继续推行和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促进法治政府建设;针对群众特别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突出问题;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法治实践与道德实践相结合,建立健全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法治实践与道德实践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贯穿到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当中,引导全社会形成知荣辱、守法纪、促和谐的文明风尚。
5、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提高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认真总结二十多年来法制宣传教育的宝贵经验,适应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趋势,不断创新载体、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努力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体现时代特色,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的积极作用,善于发挥法制文艺的教育功能,采取群众能够看得明、听得懂、记得住的表现形式,大力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加强农村、社区各类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努力增加公共场所的法制宣传教育设施,逐步形成覆盖城乡的法制宣传阵地网络,为群众提供方便的学法场所和快捷的公益性法律信息服务。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是制定并实施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开局之年,起好步、开好局至关重要。在过去的“四五”普法工作中,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一直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发挥了有力的监督指导作用,在即将启动的“五五”普法工作中,我们更需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理解、支持和监督。今后,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按照规划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进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