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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位置: >常委会会刊 >2006年第1、2期(总第35、36期)

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1.23 阅读:1139

(2006年4月9日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屈中权为昭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决定任命马鹏为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余伟为昭通市经济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万鸣为昭通市教育局局长。

决定任命普安银为昭通市财政局局长。

决定任命何升灿为昭通市民政局局长。

决定任命童成清为昭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决定任命梅征万为昭通市监察局局长。

决定任命马绍明为昭通市司法局局长。

决定任命任毅刚为昭通市人事局局长。

决定任命禄松为昭通市建设局局长。

决定任命郎学超为昭通市水利局局长。

决定任命平锦为昭通市文化体育局局长。

决定任命王阳为昭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张永前为昭通市交通局局长。

决定任命马廷光为昭通市林业局局长。

决定任命程永和为昭通市商务局局长。

决定任命熊明海为昭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决定任命戴永康为昭通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

决定任命卢登富为昭通市农业局局长。

决定任命高顺照为昭通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决定任命陈华为昭通市卫生局局长。

决定任命陈明甫为昭通市审计局局长。

决定任命周曙光为昭通市旅游局局长。

决定任命刘万泽为昭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任命李绍军为昭通市煤炭工业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