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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

来源:威信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白孝华 发布时间:2014.08.25 阅读:15396

  党的十八大报告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篇洋溢着宗旨意识和民本情怀,对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通过认真学习十八大报告,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四个方面做好群众工作。

  一、牢记宗旨观念。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检验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依靠人民推动历史前进。”我们党从诞生那天起,就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己任,紧紧依靠人民,取得了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伟大胜利。因此,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要用来为民谋利,切实做好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各项工作。

  二、努力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近年来,随着党的一系列富民惠民政策的实施,广大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从心底里真心实意地拥护党的领导。但随着社会转轨、经济转型、信息多元化时代的到来,群众对党和政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就必须加强学习,通过向理论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群众方法,才能不断提高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三、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十八大报告确定的加强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党员干部要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爱戴,就必须以真情、真心对待群众,多和群众交朋友,与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把群众的疾苦、冷暖时刻放在心上,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方面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团结和依靠群众,共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四、必须讲求方式、方法。加强新时期的群众工作,过去行之有效的好传统、好办法要坚持,更重要的是要适应新情况不断探索创新。一是要依据法理、依据社会公德办事,做到法、理、情相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二是要力戒形式主义、教条主义,切忌简单生硬,方法粗暴。对群众在实践中形成和表现出来的好思想、好品德、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三是要增进对群众的了解。只有了解群众,才能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因此,党员干部要走出机关、走出大院,深入到群众中去,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帮助群众出主意、想办法。四是要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群众,用党的理想信念凝聚群众,提高群众的思想政治觉悟,让广大群众明辨是非,克服各种错误思想的干扰,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推进小康社会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