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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8.21 阅读:17893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关于召开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昭人办通〔2014〕3号)和《关于转交<昭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通知》(昭人通〔2013〕53号)要求,现将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思想转变

把推进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解决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维护群众利益、保障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厌战情绪和懈怠思想,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正视问题、直面困难,科学谋划、用心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明确项目县区政府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求各县区政府要围绕目标节点,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重点工作任务,按照“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个机制、一抓到底”的要求,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全面加快项目建设步伐,确保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如期按质完成。

二、强化措施落实,破解建设难题

千方百计筹集建设资金,与云南建工集团开展专项合作,将2012年28631套、2013年16460套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按照“投、融、建、管、营”一体化模式委托云南建工集团进行融资建设管理;积极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提供贷款,鼓励符合规定的融资公司、城建企业发行债券,市开投公司拟发行10亿元债券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目前正在按照省发改委的要求,开展前期工作;切实加大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投入,在上级补助的基础上,通过乡村组干部和种养殖大户联名担保等方式积极帮助建房户从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进行贷款,努力破解资金投入制约瓶颈。把保证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作为关键问题来解决,坚持“民生优先、应保尽保”的原则,切实做好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用地保障工作;坚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落实用地问题,分管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具体事项,国土部门切实抓好项目建设用地征用、用地指标报批、相关手续办理等工作,确保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及时供应,为项目开工建设创造条件;对意向性的土地,制定工作计划,倒排工作时限,实行边丈量、边交地、边征地、边地勘、边规划、边清表,同步推进项目用地的各项工作。

三、加强项目管理,确保质量安全

一是严把关口。牢牢守住建设质量安全“红线”,对质量问题实行“零容忍”,严把招标投标、建筑用材、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关口,强化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推行质量终身责任制,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的出现。二是加强监管。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明确细化各自监管职责,抽调专职监督人员,制定针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门的监督方案,对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实体质量和质量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全面监管。三是接受监督。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各级建设部门向社会公开了举报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媒体与社会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核查,并在查处整改之后将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布。四是全程跟踪。强化对农危改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对设计、选材、施工、验收等环节实行全程跟踪监管,切实把农危改工程建设成为“保命房、放心房”。

四、完善工作机制,抓实分配管理

一是健全机构。加强对市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的管理,充实了工作人员,落实了工作经费,专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城镇保障性住房的运营管理工作;要求各县区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局和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的建设,为保障性住房管理运行提供了机构人员保障。二是完善制度。制定了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准入、审核、轮候、分配、退出等方面的程序;建立健全纠错机制,堵塞漏洞,使该保障的群众真正受益,使不符合条件者能够及时清退,防止不符合条件者侵占保障房资源。三是阳光操作。对房源信息、申请者条件、分配情况等实行“三榜公示”,接受群众、社会和媒体全方位监督,做到全过程公开透明;对保障房申请人、入住者的收入、住房、财产等情况全面审核、动态监测,使所有符合条件者都能公平公正地参加申请、轮候和逐步获得保障房。

五、严格资金监管,确保运行安全

一是严格执行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把建设资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封闭运行,按时足额拨付资金,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二是加强资金监管。市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对中央和省的补助资金、地方配套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招投标等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高效、安全运行。三是严肃查处违法。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违规问题,坚决严肃进行处理,确保项目资金安全,确保每一笔钱都用在解决群众住房困难上。

六、规范档案管理,确保资料完整

一是完善档案资料。严格执行农危改“一户一档”档案管理制度,做到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切实做到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齐备,使整个项目建设情况一目了然。二是实行信息化管理。在完善和规范农户纸质档案管理与保存的基础上,执行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农户档案表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信息系统。三是及时查缺补漏。根据工程实施进度,做到开工时、实施中、竣工后及时同步录入,对已录入信息坚持根据系统所提示的质疑率及时查缺补漏,对存在疑点、错误和空白之处进行核实、纠正和补充,确保录入信息准确无误、符合逻辑,降低录入档案质疑率。



  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