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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昭通市2013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8.21 阅读:17214

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关于转交昭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关于昭通市2013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通知》(昭人通〔2013〕46号)要求,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由分管副市长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专题研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多措并举抓收入,确保年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2013年以来,受宏观经济形势及政策性调控等因素影响,上半年,全市财政收入增收乏力,进度缓慢。为切实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全面完成年初确定的财政增长目标任务,下半年,市政府积极组织研究,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措施抓实财政增收工作。一是安排财税部门成立财政收支督导工作组,由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领导分别挂钩到县区,带队深入一线督导财政收支工作。二是认真组织调研分析各县区税源情况,将收支任务分解细化到县区。三是积极协调红塔集团、溪洛渡和向家坝水电站、麻昭高速公路等重点企业、项目税收入库,及时扭转了财政收入负增长的被动局面,为全市收入目标圆满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截至12月25日,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6.3亿元,预计全年可完成47.4亿元,比2012年决算数39.5亿元增收7.9亿元,增长20%。其中,市本级预计完成12.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2012年决算9.7亿元增长31.3%,剔除麻昭高速公路建安营业税、政府留成烟收入后,实际增长5.5%。

二、千方百计调结构,积极化解刚性支出压力

2013年上半年,由于兑现地方津补贴、代课民办教师补助等,给全市财政支出造成较大压力。下半年,全市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的支出原则,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积极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筹措资金确保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确保民办、代课教师补助等重点民生支出得到落实,各项支出保障有力。截至12月25日,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41.2亿元,预计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可完成260亿元,比2012年决算数248.1亿元增支11.9亿元,增长5%。其中:1至10月,全市“三公”经费累计支出26234万元,比2012年同期减少3596万元,下降12.1%。

三、加大工作力度,争取上级支持取得重大突破

2013年以来,全市上下切实加大向上争取工作力度,特别是下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相关领导多次带队向上争取,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对口向上汇报,争取支持取得重大突破。全市共争取省级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及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达40.2亿元,比2012年决算数29.7亿元增加10.5亿元,增长35.3%。其中:首次争取到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4600万元,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比2012年决算增长74.4%。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大幅增加,较好地保障了地方津补贴等人员支出的按时足额兑现,民办代课教师补助、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资金的及时落实,有力支持了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四、积极争取金融支持,切实加强债务管理

为积极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2013年下半年,市委第27次常委会议、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工作,就加强和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作出安排;市政府专门制定出台《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通知》(昭政发〔2013〕62号),对全市政府性债务进行了制度规范;在市财政局专门成立债务管理科,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及时化解”的原则,对不同类别、不同期限的债务进行全面清理,提出偿债方案,实行财政金融联动,保证资金链条不断裂,确保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同时,以化解二级公路债务为突破口,通过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合理划分债务、明确偿债主体、财政资金引导、多渠道筹资归还”,确保了债务的按期偿还,维护了政府信誉。



昭通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