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更多...
关闭
所在位置: >代表工作 >代表视察

关于视察“六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市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8.21 阅读:18127



——2013年4月26日在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昭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邱  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2013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3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了以常委会副主任皮永宏为组长、部分市人大代表为成员的视察组,先后深入永善、盐津、大关3县和市实验中学,对市人民政府落实《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六五”普法规划)和《昭通市2011—2015年依法治市规划》(以下简称“四五”依法治市规划)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通过听取市、县人民政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深入行政机关、学校、乡镇、社区、村委会,重点视察了“六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市(县、区)规划及实施意见的制定,工作机构、经费保障落实情况;普法宣传教育情况;法律进学校、进社区情况和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司法局,负责日常工作。按要求制定了“六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理规划,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在经费困难的情况下,各地通过不同渠道,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普法,基本保证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抓住载体,强化宣传,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法律“六进”活动不断推进。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活动。 “法律进学校”活动持续开展,全市各级学校配备法制副校长1704人,上法制课3408次。“法律进社区”活动有序推进,社区矫正,对刑释人员的帮教工作稳步进行。“法律进机关”效果显现,广大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明显增强。二是普法宣传工作体现了关注民生。多数部门把普法宣传与部门职能相结合,围绕与群众息息相关的问题,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劳动合同法、种子法、禁毒法等法律,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三是普法宣传形式多样。一些地方和部门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通过制作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举行知识竞赛、开办法制讲座、培训法律明白人、开展文艺演出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加快。

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行政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通过召开听证会、进行风险评估、聘请法律顾问等方式,提高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能力。政府法制部门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把关审查,确保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推动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稳步开展。认真开展行政复议,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去年,全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93件,受理84件,其中撤销11件,维持45件,中止9件,撤回申请7件,和解调解结案8件,其他结案4件。

(四)夯实基础,扎实工作,法治县区创建成效明显。

根据省、市关于开展法治县区创建活动的意见,紧紧围绕“地方依法治理为主体,基层依法治理为基础,行业依法治理为支柱”的任务,积极以创建“法治县区”和“民主法治村(社区)”为载体,开展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2年完成了永善、鲁甸、绥江3县的创建验收工作,其中,永善县受全国普法办和依法治省领导小组表彰,鲁甸县受依法治省领导小组表彰。目前,全市共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村4个,省级26个,市级171个,县区级932个,民主法治村(社区)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基层依法治理基础进一步夯实。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部分领导干部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带头学法用法积极性不高,法制观念淡薄。少数部门没有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履行部门职能有机结合,简单理解普法工作是普法办的事,对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具体研究不够,措施落实不力,工作流于形式。

(二)依法行政工作亟待加强。

少数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主体资格确定不严谨,执法程序不规范,加之部门执法力量薄弱,借助辅警、协警执法的现象突出,执法力度不够;少数执法人员对法律研究不深不透,对一些行政案件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罚代法和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少数地方法制部门的作用还未得到有效发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还需规范,报备工作需要加强。

(三)普法宣传工作还有不少差距。

一些地方法律“六进”特点不鲜明,普法内容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还未真正把普法内容与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普法方式单一、陈旧,讲究形式的多,注重实效的少;普法宣传大多集中在交通沿线,在边远高寒偏僻的农村、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规模以下企业等地方,法制宣传工作存在不少盲点、死角。

(四)基层民主自治任重道远,法治县区创建任务艰巨。

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民主自治还未从根本上得到落实,乡镇人民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还未真正理顺,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坚持不够,落实得不好。目前,法治县区才完成3个县的创建,民主法治乡镇、民主法治村(社区)和依法行政示范行业、单位创建任务还很艰巨。

(五)普法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不足。

市、县级普法机构人员编制少,工作人员紧缺,不适应工作任务和形势发展的需要。普法和依法治理经费未按要求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各部门的经费投入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

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认识,领导班子要把学法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抓好落实。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至上”的意识,树立依法治理的法治理念,带头学法用法,带头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普法、依法治理领导组要切实履行好领导、组织、协调的职责,适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各成员单位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树立“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理念,全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强化依法行政,提升队伍素质,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人民政府要不断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规范和理顺执法部门执法主体资格确定的范围和程序,规范执法主体。要坚持政府聘请法律顾问制度。行政执法部门必须加大执法力度,鉴于一些行业存在遗留问题较多的实际,每年应确定行业开展专项治理。要积极推行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度,坚持行政案件由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强化教育管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依法办事,文明执法。要发挥法制部门在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审查把关,并按照相关规定将规范性文件报送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备。

(三)转变普法理念,创新普法方式,增强普法实效。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普法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普法的目的是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不是为应付上级检查考核而普法。要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一般,既要重视当前又要具有超前意识。每年要结合不同地方、不同部门、不同行业和不同人群的实际和需求,针对不同的普法对象,确定普法的重点和内容,突出“六进”的特色。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副校长的管理,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普法应从娃娃抓起,学校要把普法教育与教书育人相结合,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确定普法的内容,使学生从小学法、知法、守法。要不断创新普法方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寓教于乐的各种方法,使普法更加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不断增强普法实效。

(四)落实民主自治,加快创建步伐,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人民政府要进一步理顺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进一步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履行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职责,坚持实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推进基层村级民主自治的有效落实。要继续加大法治县区创建力度,根据各县区工作实际,每年确定具体创建任务,分期分批完成创建目标。要大力推进民主法治乡镇、民主法治村(社区)和依法行政示范行业、单位的创建,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努力扩大创建面,提高覆盖率。

(五)加大投入力度,落实各项保障,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的各项保障,加大普法教育经费投入,将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拨付到位,切实予以保障。要增加和充实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和人员,真正做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确保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六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市规划已实施两年,建议今年适当时候召开一次推进会,总结成绩,表彰先进,找准不足,推动两个规划的深入开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