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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宣传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8.19 阅读:6910

2月18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勇主持会议的全体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议程。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渔洞水库一级保护区内住户易地扶贫与新农村建设的决定》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昭通中心城市环境治理世行贷款项目建设的决定》执行情况的报告,《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了《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和旁听公民名单(草案)》、《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邀请在主席台就座的领导名单(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报请确认许可对市三届人大代表王禄超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报告、《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员工作评议办法(草案)》、《昭通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讨论稿)》及人事事项。

会议表决通过了《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和旁听公民名单》、《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邀请在主席台就座的领导名单》、《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关于确认许可对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王禄超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决定》、《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员工作评议办法》和人事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勇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作了讲话,对下步工作提出了要求。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陈绍余,副主任赵卫、张华贵、皮永宏、马晓红、陶天蓉,秘书长张绍明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余扬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远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昭通渔洞水库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不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会议还邀请了3名市三届人大代表和市委组织部1名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