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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宣传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8.19 阅读:7035

10月23日至24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勇主持会议的全体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议程。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昭通市2012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昭通市2012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昭通市201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昭通市201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昭通市201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能源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两站”库区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人事事项。通过表决,会议通过了《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昭通市2012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昭通市201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在10月24日上午召开的联组会议上,还就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询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勇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作了讲话,对下步工作提出了要求。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陈绍余,副主任赵卫、张华贵、皮永宏、马晓红、陶天蓉,秘书长张绍明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连卫民,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成联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远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审计局、市能源局、市移民开发局主要负责人;市人民检察院分管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副检察长、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分管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副局长、分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副局长;不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会议。会议还邀请了5名市三届人大代表和市委组织部1名负责人列席会议,邀请了3名公民旁听专题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