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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执法检查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 作者:候凯 发布时间:2014.08.19 阅读:3729

7月22日至30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卫任组长,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在市文体局有关领导陪同下,先后对永善、盐津、昭阳3县区贯彻实施非遗“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于8月5日听取了市人民政府的工作情况汇报。

通过全面检查,检查组认为,自非遗“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健全机制,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整体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效明显。一是广泛宣传,营造了关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大投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提供了资金保障;三是坚持政府主导,加大了项目申报力度;四是加强了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检查组指出,我市贯彻实施非遗“一法一条例”仍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宣传力度不够,社会知晓率低;二是缺乏有效协调管理机制,难以形成合力;三是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资源流失严重,非物质文化遗产亟待保护;四是投入不足,缺乏全方位的保护机制。针对存在问题,检查组建议: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二是加大投入,进一步拓宽资金保障渠道;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人民政府牵头,文化、财政、民宗、旅游、教育等部门参加的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综合协调机构,齐抓共管;四是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旅游文化产业发展;五是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保护力度;六是切实加强保护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