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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作者:邹华楠 发布时间:2014.08.19 阅读:10185

5月20日至5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了以常委会副主任皮永宏任组长的执法检查组,深入到威信、彝良两县,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一行深入乡镇中、小学和村委会、村级小学,通过听取市、县人民政府的情况汇报,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人大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等形式,重点检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宣传情况,机构责任落实情况,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对未成年人保护采取的措施,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的保护情况,未成年人受教育权落实情况,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情况,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保护教育情况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情况。

检查组认为,市、县各级人民政府加强了领导,强化了宣传,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营造了良好氛围;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状况明显改善,学校保护成效明显;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环境治理不断加强,社会保护取得积极进展;严格执行了法律法规,司法保护扎实有力。但也还存在对未成年人实施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学校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管理仍有薄弱环节,社会不良环境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带来负面影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突出,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基础滞后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检查组提出了下步工作建议:一是加强学习宣传,提高对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重要性认识;二是强化教育管理,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促进学校保护取得更大成效;三是加大对文化娱乐市场及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四是逐步加大投入,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