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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重要会议(活动)通报会议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宣传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8.19 阅读:6884

2013年5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重要会议(活动)通报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陈绍余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在家领导及机关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勇在会上传达了市委书记刘建华和市委副书记、市长张纪华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3年第一次集中学习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陈绍余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的主要精神,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绍明传达了《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宣传〈中石油云南炼油项目有关情况介绍〉的通知》的主要精神。

李勇主任要求:一是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要正确认识中石油云南炼油项目的科学依据和重要战略意义,不信谣,不传谣,更不以谣传谣;三是要紧紧围绕市委的总体工作部署,认真谋划好市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各项工作;四是在今后的专题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等各项工作中,要进一步突出重点,注重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