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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在永善召开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调研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8.18 阅读:3634

为进一步贯彻省实施监督法办法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市人大常委会于6月30日在永善县召开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绍明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皮永宏,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郎学超,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室负责人,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联系法工委的副主任,各县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还邀请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向明到会指导。

会上,皮永宏副主任就如何扎实推进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序开展作了讲话。他指出,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内在要求,是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必然要求,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发挥人大监督职能、增强监督实效的重要方式,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针对部分县区存在的认识不到位,文件制定机关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报备主动性不够;报备审查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报备审查制度不健全、工作机构和人员急需落实;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他强调,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确实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大家想方设法予以解决。一是增强报备意识,做到有件必备。二是强化监督意识,突出监督重点。三是坚持主动审查与被动审查相结合,做到有错必纠。四是备案审查机构和文件制定机关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同时,皮永宏副主任还就迎接省人大常委会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检查作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切实加强领导,高效开展工作,用良好的工作业绩迎接省上的检查。

郎学超副市长要求,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主动接受各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为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向明副主任从规范性文件备案的形成和发展、重要性认识、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审查的重点、如何运用主动审查和被动审查等几方面作了讲解,特别对规范性文件的界定、对报备审查实践中存在的一些概念模糊、界定不明等问题作了解答。

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就今后工作的开展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