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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对公路法进行执法检查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调研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8.18 阅读:3618

4月9日至13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卫、皮永宏的带领下,分两个小组深入昭阳、鲁甸、巧家、大关、威信、镇雄六县区对公路法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实地查看了各县区境内的部分国道、省道、县道及乡村公路的建设及管理养护情况,听取了各县区人民政府关于遵守和执行公路法情况的汇报。

检查组认为,全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为了加快改善全市的交通环境、提高公路的完好率和安全通行能力,结合各自的实际和职责,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了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的力度,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针对存在的对学习、宣传、贯彻公路法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现有的路政管理体制不顺;公路管理、养护的人力、财力严重不足;公路建设控制区范围不明确,附属设施不完备;执行省市关于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力等困难和问题,检查组提出建议。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机制。按照辖区管理“县道县养,乡道乡养和村道村养”的要求,县区人民政府牵头建立部门联系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研究和解决公路管理和养护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使之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参与、联合执法的格局,整合现有的路政管理资源,建立健全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长效机制。二是切实加强路政管理队伍建设。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落实机构,配齐和充实公路养护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公路养护路政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公路养护质量。提高路政管理人员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和文明执法的水平。三是想方设法对公路管理和养护工作必需的经费予以保障。四是按照公路法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结合昭通的实际,尽快合理地勘定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搞好公路的绿化、美化工程,禁止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新建、扩建建筑物、构造物。并逐步拆除公路用地范围内现有的建筑物,确保公路的安全、畅通。五是要在公路沿线规划建设适当数量的、方便群众生产经营和生活需要的农贸市场或者服务区域,并科学规划、设置方便群众出行的平交或者立交道口,严格规范和管理,杜绝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乱摆摊、乱设点,甚至占路经营、乱开平交道口的不安全、不文明行为。六是要严把土地规划和项目审批建设关,严把涉路工程许可管理关,切实抓好路政管理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的工作。七是要力求做到公路的规划、建设一步到位,各种设施和服务功能齐全,绿化、美化工程同步完成,降低公路养护、管理的成本。八是要认真总结推广“治超”工作的成功经验,尽最大努力减少超载、超限车辆对公路服役年限、安全和畅通的损害。九是要加强督促检查,层层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的规章得到更好的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