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更多...
关闭
所在位置: >常委会会议

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六次会议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调研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8.17 阅读:6947

8月24至25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人大常委会议室举行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纪华主持会议的全体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议程。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肖本敏所作的关于昭通市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普安银所作的关于昭通市2011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宇所作的关于法制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曾树银所作的关于《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草案)》的说明及审议了人事事项。

经过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和市人民政府市长刘建华提请任命的人员1人。

会上,张纪华主任就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及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推进“桥头堡”建设提出要求。一是要突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培育、财力建设、价格监管、防灾减灾五方面重点工作,确保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顺利实现。二是要强化依法行政理念、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及抓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不断提高政府科学决策和管理的能力。三是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增强履职实效。四是要积极作为,努力促进昭通在桥头堡建设中加快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连卫民,副主任陈绍余、赵卫、张华贵、皮永宏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何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宇,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肖本敏,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发银,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敖邦平,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一名常委会领导,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以上干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法制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还邀请了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季顺江和3名市二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