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人大常委会议室召开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林章主持会议的全体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议程。会议听取了关于《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等二个名单(草案)》的说明,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关于《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的说明及审议了人事事项。
经过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议程(草案)》、《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认许可对市二届人大代表应德华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本次常委会会议任免了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共8人的职务。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惠安、连卫民、戚斌、陈绍余、张华贵、皮永宏,秘书长赵康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冯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郝建勋,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一名常委会领导,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以上干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还邀请了3名市二届人大代表和市委组织部1名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