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更多...
关闭
所在位置: >监督工作 >综合报道

罗惠安带队督察调研全市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调研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8.12 阅读:3651

9月1日至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惠安带领督察调研组到水富、绥江、永善三县督察调研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

调研组一行顶着烈日深入到了水富庙口古渡、庙口石牌坊,绥江玉皇观、马湖府遗址,永善安土司古墓群等实物现场察看,分别听取了三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情况的汇报,按照督察调研内容查阅了相关资料。

罗副主任在听取了三县的工作情况汇报后,对三县的文物普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她说,三县的文物普查工作县政府总体上是重视的,基本上做到了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协调配合到位、人员培训到位、经费落实到位,认真开展了宣传工作,工作开展得有条不紊。但个别县的工作略显滞后,工作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大,普查经费还需进一步落实。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罗副主任强调: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文物普查工作的认识。文物是人类历史的见证,是传承历史文明的重要载体,文物普查工作是全面保护国家历史文化遗产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化对文普工作的认识。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县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本县文物普查工作的领导责任,要抽出时间和精力亲自过问普查进展情况,督促检查工作进度,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保证本县文普工作圆满完成;要落实目标责任制,市政府前一阶段与各县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一定要切实落实目标责任书,把目标责任书上的每一条内容都要落到实处;要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三是各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文物普查涉及多个领域,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搞好文普工作。

四是经费保障要到位。工作经费是开展文物普查的保障,县政府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通知要求,确保文物普查经费到位。

五是要进一步加快实地调查的进度,并且在保进度的同时,要加强质量控制,真正做到“不漏乡村、不漏社区、不漏地块”,避免图形式,走过场等不良现象的发生。要本着对历史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真抓实干,切实做出成效。

六是要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要求采取保护措施。随着实地文物调查的全面铺开,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数量的增加,县人民政府要根据普查进度,及时将其中重要的不可移动文物确定为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避免出现“前脚发现、后脚破坏”的被动局面。

七是要继续组织好新闻媒体搞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要深入宣传文物保护法的重要意义,要以实地文物调查为当前宣传重点,扎扎实实开展好宣传工作,推动文物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