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将对《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作适当修订,为准确掌握条例颁布以来贯彻执行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5月上旬,省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格桑顿珠在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周友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华贵等领导的陪同下,到昭通部分县、乡进行专题调研。
调研组一行深入县、乡、村实地调研,听取当地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情况的汇报,格桑顿珠主任对昭通市贯彻执行条例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格桑顿珠主任在威信双河苗族彝族乡调研时指出,威信县委、县政府对双河乡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配备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干部所占比例趋于合理,县财政对乡财政包干经费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高于非民族乡5%的比例拨付,双河的交通、电力、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逐步发展。
格桑顿珠主任对永善县为发展民族乡的社会经济,采取整合资金,专门成立民族工作队,把发展产业与扶贫、新农村建设结合,坚持分层分类指导等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永善县在条例的贯彻落实上,工作做的很实,各民族之间互相信任,关系密切,心齐气顺,共同发展。永善县就民族乡的扶持资金纳入省财政单列预算、民族乡一线工作人员实行定额补贴等问题,建议列入修订完善的《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