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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8.08 阅读:3118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计划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绍余任组长的执法检查组,于11月17日至22日对我市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情况汇报后,深入水富县、威信县检查,听取了所到县“两院”的情况汇报,旁听了县人民法院的民事案件审理,召开了人大代表、律师、法律工作者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

陈绍余副主任对全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实施民事诉讼法开展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指出当前存在的问题。一是学习不够深入,宣传工作不够到位;二是服判息诉工作压力大;三是案件审理质量有待提高;四是检察机关对民事案件监督薄弱;五是执行工作压力大。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好民事诉讼法,推动和促进该项工作的有效开展,陈副主任对下步工作提出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民事诉讼法的学习和宣传;二是进一步规范申请再审和申诉案件工作;三是落实责任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四是加大民事案件调解和巡回审理力度;五是加强民事审判队伍建设,提高案件质量;六是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七是加强民事监督、拓宽工作思路、增强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