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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调研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8.05 阅读:13513

8月28日—29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人大常委会议室召开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惠安受主任陈林章的委托主持会议的全体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议程,主要包括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遵守和执行《云南省昭通渔洞水库保护条例》情况的报告、关于昭通市200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昭通市2007年1—6月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审议人事事项。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邬永飞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遵守和执行〈云南省昭通渔洞水库保护条例〉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鹏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昭通市200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普安银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昭通市2007年1—6月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了人事任免名单(草案)。

经过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遵守和执行〈云南省昭通渔洞水库保护条例〉情况的报告》、《关于昭通市200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昭通市2007年1—6月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形成审议意见,于会后交由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会议通过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昌提请本次会议任免职务的人员12名。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连卫民、戚斌、陈绍余、赵卫、张华贵、皮永宏,秘书长赵康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邬永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施建邦,各县区人大常委会1名常委会领导,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以上干部,昭阳区、鲁甸县选举的6名市人大代表以及市委组织部1名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