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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调研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8.05 阅读:6739

6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人大常委会议室召开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林章主持会议的全体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议程,主要包括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公路建设与管理养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和人事事项。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韩梅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交通局局长张永前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公路建设与管理养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了人事任免名单(草案)。

经过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公路建设与管理养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形成审议意见,交由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会议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市长罗应光提请本次会议免去职务的人员1名。

会上,陈林章作了重要讲话。他要求,一是要学习好、领会好、运用好胡总记“6.25”重要讲话精神,它是我们当前一切工作的指导方针。二是要认真对待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的三个报告,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后形成的审议意见,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落实。三是根据各县区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从本次会议起都邀请县区人大常委会1名组成人员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惠安、戚斌、陈绍余、赵卫、张华贵、皮永宏,秘书长赵康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韩梅,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卯时俊,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敖邦平,各县区人大常委会1名常委会领导,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主要负责人,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以上干部以及市委组织部1名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