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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调研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8.04 阅读:7042

1月7日至8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人大常委会议室召开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林章主持会议的全体会议和联组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议程,主要包括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十一五”专项规划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草案)》;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对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检查情况的报告》;补选事项;审议人事任免名单(草案)。

会议听取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鹏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十一五”专项规划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勇信受市长罗应光委托所作的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昌所作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华侨工作委员会主任舒龙军所作的昭通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皮永宏受主任会议的委托所作的关于《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张绍明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张孝荣所作的关于对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检查情况的报告。

经过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通过了《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通过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昌提请本次会议任命的人员11人。会议任命王家升为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会议补选李纪恒、曹建方为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林章为王家升颁发了任命书。

完成各项议程后,陈林章主任在会上讲了话。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惠安、连卫民、戚斌、陈绍余、赵卫、张华贵、皮永宏,秘书长赵康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勇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施建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负责人,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以上干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