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督促市人民政府认真抓好《昭通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云南省昭通渔洞水库保护条例〉的决定》的落实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云南省昭通渔洞水库保护条例》,11月30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受主任会议委托,召开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及渔洞水库水资源保护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昭通渔洞水库保护条例》情况的汇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邬永飞、渔洞水库水资源保护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惠安到会并讲了话。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姜英凯就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云南省昭通渔洞水库保护条例》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