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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主任会议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调研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8.01 阅读:6789

11月6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主任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林章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工作情况汇报,讨论了关于组织省十届人大代表和部分市二届人大代表集中视察的方案,讨论了关于对办理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进行检查的方案,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意见,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制度清理工作方案。会议决定于11月中旬开始对办理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进行检查,决定于11月下旬组织省十届人大代表和部分市二届人大代表集中视察。

为使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有关制度符合监督法的规定,确保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监督工作,会议决定从11月10日起,按照统一组织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清理的原则、依法审定的原则、清理工作与健全制度相结合的原则,分三个阶段对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通过的有关制度逐件逐项予以清理。清理工作要严格按照监督法规定的权限、范围进行,对不符合监督法规定的,要依法予以修改或者废止,同时要根据监督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完善相关制度。

会议决定,授权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对《云南省昭通渔洞水库保护条理》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惠安、连卫民、戚斌、陈绍余、赵卫、张华贵,秘书长赵康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室)主任、副主任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