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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调研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7.31 阅读:3790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06年度工作计划的安排,7月11日至7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进行执法检查。在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邬永飞受罗应光市长委托所作的《昭通市贯彻实施〈农业法〉工作情况汇报》,重点了解了市政府2003年以来的有关工作情况,并与19个市直涉农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昭阳、镇雄等六个县(区)进行检查,同时委托永善、盐津等五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自查。通过执法检查,检查组肯定了全市贯彻实施《农业法》的主要工作和成效,即:加强《农业法》的学习宣传,促进了广大干部群众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加强对农业的投入支持,促进了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条件的明显改善;加强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了优势农业产业的快步发展;加强扶贫开发工作,促进农村贫穷落后面貌的改变;加强农业科技推广机制创新,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加强农业执法管理,促进农业生产安全;加强农产品市场开发,促进农产品流通;加强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促进农民减负增收。同时,指出了存在的对《农业法》的宣传深度和广度还不够、农业投入严重不足、基础设施薄弱等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七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农业法》的学习宣传力度;二是进一步依法增加农业投入;三是进一步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四是进一步抓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五是进一步合力推进扶贫开发;六是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七是进一步加强农业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