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依法监督、讲求实效的原则,1月5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主任会议通过了《昭通市人大常委会2007年执法检查计划》。根据这一计划,市人大常委会2007年将对3部法律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具体执法检查安排是: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实施情况,安排在4、5月份进行;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实施情况,安排在8、9月份进行;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实施情况,安排在10、11月份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