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以回购模式运作
昭通市镇雄县城至凤翥二级公路建设等四个项目的报告》的决定
(2006年8月11日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以回购模式运作镇雄县城至凤翥二级公路建设等四个项目的报告》。会议批准这个报告,并同意报告中确定的建设及回购方式,回购资金纳入昭通市年度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