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3日昭通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利民的提请:
一、免去王家升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免去杨格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免去张海燕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四、免去葛芝毅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五、免去王荣祥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六、免去李恩鹏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七、免去黄跃宗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八、免去李成伟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九、任命吴大俊为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十、任命张海燕为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十一、任命王荣祥为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十二、任命黄开奇为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十三、任命李宏为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