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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林草产业发展、自然保护区保护、基层人民法庭建设等工作报告并提出建议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8.29 阅读:61

出席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林草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自然保护区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基层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意见建议。

审议全市林草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建议: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以更高的站位审视林草产业,紧紧围绕“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目标,将林草产业打造为兴一方产业、富一方百姓、美一方生态的优势产业。一要明确责任,持续扩绿、兴绿、护绿,加强市县乡政府所在地面山的治理和绿化工作。二要聚焦竹子、花椒等特色产业和林下产业,牢固全产业链思维,引进培育市场主体,强链延链补链,强化品牌建设,打造具有昭通烙印的产品品牌和企业品牌。三要坚持分区布局、分类管控、分级治理,加强抚育管护、打击违法行为、营造良好氛围,扎实推进林草产业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坚定不移走“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路子,全市林草产业发展态势良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同时,仍存在政策支持不足、产业链条不全、市场主体不强、基础设施薄弱等问题。

分组审议中,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注重培养全产业链条,加大竹产业深加工力度,提升产品附加值。要着力培育林草产业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打造企业、产品品牌。同时,也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要加强产业管护,积极开展保护宣传,增强全民护林、育林、用林意识。

审议全市自然保护区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建议: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重视和关注、支持自然保护区工作,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一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纳入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足额划拨;二要理顺管理机制,加强保护区监管巡护;三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建立自然保护区对于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是有效防止生态恶化、避免和减少物种消失的一项重要措施。近年来,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扎实开展科研监测、科普宣传,加强全市14个各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生物多样性稳步提升。审议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指出自然保护区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部分县区、部门对保护区保护工作的认识还不深刻,基础设施和资金投入还不足,管理体制机制还不顺畅,保护与发展的矛盾依然存在。

分组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加强规划调整,着力解决保护与发展的矛盾;要加大资金拨付、执法保护和宣传教育力度;要加强科研检测、技术支撑、科研队伍能力建设,提升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

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基层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建议: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牢司法理念、提高审判质效、强化队伍建设,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创建,不断提升基层人民法庭工作质效。

基层人民法庭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最前沿、排头兵,是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近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对全市基层人民法庭工作的指导,坚持“诉源、执源、信源”三源治理,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努力服务人民群众,有效发挥了人民法庭审判职能和桥梁、窗口作用。

分组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聚焦报告中基层法院法庭人员配备不足、基础保障亟待加强、部分基层法庭司法理念还需转变等堵点问题,提出了加强基层法院队伍建设、人员培训、信息化建设等建议。此外,还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建议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名额向基层法院倾斜,提升基层法院工作人员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