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绥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并印发了《绥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联系县人大代表办法(试行)》,目的在于加强与基层代表的联系和沟通,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绥江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县人大代表办法》规定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积极主动与所联系的人大代表联系,并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和需求。同时,也要广泛征求社情民意,向群众宣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等重要信息。
《绥江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县人大代表办法》还明确了联系方式和频次,联系的情况由本人填入县人大代表履职档案,年底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
《绥江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县人大代表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在实践中将不断完善和优化。相信通过这一举措能够进一步坚持和保证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支持和保证人民群众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提高公共事务管理水平,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