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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贯彻实施云南省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决定及条例座谈会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汤华洪 发布时间:2021.06.29 阅读:1987

6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贯彻实施《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共同决定)《云南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邓先培,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赵明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登富出席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童世新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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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共同决定》《条例》将于2021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立法为云南、贵州、四川三省共同立法,以“共同决定+条例”这一开创性的地方立法形式,为赤水河流域保护治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会议学习了《共同决定》,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处室负责人就《条例》有关内容作了培训指导。针对如何贯彻实施好《共同决定》及《条例》,市法检“两院”、市政府有关部门及镇雄、威信县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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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登富表示,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共同决定》《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作出安排部署。下一步,昭通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保护好赤水河流域的责任,认真抓好《共同决定》及《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同时,市、县人大常委会要加强监督,确保《条例》在本区域的贯彻实施,依法保护好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

赵明刚表示,省人大环资委将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联合监督,加强与贵州、四川两省环资委的联系沟通和协作,促进赤水河流域保护治理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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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先培对昭通市赤水河流域保护所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要充分认识赤水河流域立法保护的重要性,《共同决定》及《条例》的实施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赤水河保护批示的生动实践,是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重要批示精神的重大工作成果,是贯彻执行长江保护法的具体行动,为保护赤水河提供了有力保障,要齐心协力,抓好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