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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登富到永善、绥江、水富、盐津开展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 作者:代波 发布时间:2018.07.05 阅读:8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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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至7月4日,按照市委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登富带领昭通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第二督导检查组到永善、绥江、水富、盐津开展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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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及时掌握各县区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指导、督促各县区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确保2018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由“见河(湖)长”转入到“见行动”、“见成效”,督导组先后深入到永善县伍寨、茂林,实地查看冷水河河道现状,到墨翰乡查看洒渔河河道现状,到团结乡查看团结河河道现状,到绥江县南岸镇、新滩镇查看乡镇“两污”处理情况,到水富县邵女坪查看“两污”处理、横江防洪堤县城段,到向家坝镇查看非法采砂治理、云天化1号、2号排污口标识建立、排污情况,集镇“两污”及沿河电站河道现状,到盐津县普洱镇查看横江段问题的整改,到庙坝镇查看岸坡绿化及高坎花果河大桥拦污绳设置情况。督导组专题听取了4个县县政府专题工作汇报,实地查看了4个县“县河长办”的内业资料及四个乡镇“河长办”内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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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下步工作,卢副主任强调:1.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要把河(湖)长制工作的开展与乡村振兴相结合,与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三年行动相结合,与污染防治“回头看”相结合,市、县、乡、村河长要全面履职;2.要加大宣传氛围,更广泛发动沿河两岸的住户参与到河长制工作中来,动员起来、参与进来,工作要下沉一线,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攻坚战;3.要认真总结去年以来工作开展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更加整改,对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要及时通报;4.要做好项目申报工作,要抓紧做好乡、村两级“两污”设施建设及河堤加固、绿化等专项治理项目申报工作,市河长办、市委市政府研究、市国土资源局、市卫计委单位领导参与督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