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更多...
关闭
所在位置: >人大要闻

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赴昭立法调研座谈会召开

来源:昭通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宣传科 作者:迟宽静 发布时间:2018.04.26 阅读:2759

5O7A2403_副本.jpg

4月25日,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赴昭立法调研座谈会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室召开。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和正兴,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思明、田成有、罗维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巡视员向明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处室负责人,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教科文卫工委、环资工委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邦云主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绍雄出席会议并讲话。

5O7A2389_副本.jpg

石邦云副主任就我市健全立法工作机构、完善地方立法制度规范、严格把控立项环节、围绕重点开展立法以及注重立法质量等方面的工作情况作了详细介绍。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等相关委室负责人作了发言。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委室负责人对昭通在立法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下步工作提出了建议。

5o7a2446_副本_副本.jpg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绍雄在讲话中着重从对地方立法权的正确评价、党委和政府对立法工作的认识、立法工作的思想准备、立法的基础条件等方面阐述了地方立法工作的现状,并对如何破解地方立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建议。张绍雄强调,立法工作与地方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市人大常委会要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以立法质量来评价地方立法工作水平;要深刻认识地方立法权限,让地方法规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尊重和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提前思考立法前置条件、管用程度等问题;要加强法律宣传,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5O7A2390_副本.jpg

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和正兴在讲话中指出,地方立法工作首先要做到“四个转变”:一是从随意向慎重转变;二是从注重立法结果到程序、结果并重转变;三是从自我满意向人民满意转变;四是从追求数量向追求质量转变。他对地方立法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强化责任;二是要以更实的举措强化立法机制改革;三是要以更大的作为提升立法水平;四是要以更严的纪律打造立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