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建设美丽中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系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一切的发展都要以生态环境为保障,一切的幸福都以生态环境为基础。要实现真正的国富民强,必须守得住我们的“绿水青山”。
2015年1月1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完善了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强化了企业污染防治责任,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还就政府、企业公开环境信息与公众参与等方面作出了系统规定。因其创新范围广、变革力度大、措施严厉而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彰显了我们国家重典治污的坚强决心。
徒法不足以自行,最严格的法律,只有得到最严格的执行,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充分行使好监督权,在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保护环境、为百姓守好绿水青山上下狠功夫,为中国梦的实现服好务。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地进行监督,要做到经常监督、时时监督、跟踪监督,确保相关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正确实施。必要时候,还可以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方式,进一步加大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力度。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昭通,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到位。
环境保护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随着我国环境保护法律的逐渐完善,执法力度的日益加大,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一切雾霾都会过去,碧水青山必定长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