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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人大代表应具有“四气”

来源:富源县人大 作者: 张加飞 发布时间:2017.02.08 阅读:21129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经民主选举产生,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代表”的身份既不是耀眼的“光环”、漂亮的“标签”,也不是某些人所说的“一朝当代表,五年挂虚名”,只会“开会见面握握手,听完报告拍拍手,表决事项举举手、离开会场挥挥手”的“四手”人员,而是肩负着相应的法定职责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但在具体实践中,某些代表由于没有切实摆正自己的位置,或履行职责不充分,致使社会上一些人产生误解,影响了人大代表的光辉形象。因此,“当代表如不为民履职,还不如回家卖红薯”,既然被人民选中,被赋予了信任和重托,就要为民用心履职,贴心代言,力争做一个忠于职责、敢于担当、称职合格的人大代表。总的来说当一个优秀的人大代表就要有敢于较真碰硬的“骨气”、立身行事的“底气”、创新思变的“灵气”和爱民亲民的“地气”。

  当人大代表,要有敢于较真碰硬的“骨气”。所谓“骨气”就是不因压力而弯腰,不因诱惑而迷茫,不因困难而消极,不因挫折而回头,不因打击而萎缩。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不卑不亢,坚持真理,恪守原则,不打折扣,认准事情,一抓到底。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人大代表往往因没有正确认识到自己的职责所在,没有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在审议各项工作时蜻蜓点水,不痛不痒,只讲成绩,不讲缺点;在工作测评时,违背客观,只讲关系,不讲成绩,做“老好人”,沦为“哑巴”代表、“挂名”代表、“荣誉”代表,让代表成了一种摆设。等等情况的存在,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客观环境条件的制约,但另一方面是有的代表缺乏应有的勇气,不敢讲真话,心怀惧意,不想得罪人,怕日后遭报复或是自己办事时会被有关部门和人员刁难,给“小鞋穿”。这些主观上的原因,制约了代表作用的发挥,使得有些代表在工作中都不愿监督和不敢监督,即使参与了监督也是不敢实打实、硬碰硬,显得畏首畏尾,没有应有的刚性和强制力,致使监督难以达到预期目的和应有的效果。说到底都是缺少“骨气”的表现,犯了“软骨病”。因此,身为人大代表,就要不折不扣肩负起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履职时不可有半点含糊,不前怕狼后怕虎,不畏首畏尾,不瞻前顾后,而是挺直腰板,理直气壮,摒弃私心杂念,勇往直前,真刀真枪,既要敢于监督又应善于监督。首先,要能为民真实反映情况。要敢讲真话,切实起到下情上达的桥梁作用,对一个问题的解决要持续不断地关心和推进,发扬钉子精神,咬住不放,一板一眼,不达效果不止,切实推动事情解决,让群众满意;其次,要依法坚决行使权利。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计划预算审查、执法检查、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建言献策中,要敢于发出自己响亮的“声音”,不言怕,不隐藏,不迎合,一针见血,揭短挖丑,直面问题要害,问题不整改不放松,切实推动“一府两院”工作落实落细,有成有效。三是围绕民生项目勇于“亮剑”。民生项目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面对教育、医疗、交通、食品卫生、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一定要敢于较真,“宁当恶人,不当罪人”,及时向有关单位、部门反映,主动站出来指正并制止,动真格,不手软,确保民生工程流程规范、质量合规,阳光操作,真正惠及群众。

  当人大代表,要有立身行事的“底气”。一个人立身行事,当有底气支撑。底气足,则事业兴、道路广。底气决定着一个人的魄力和办事风格。底气足,则处事雷厉风行、果断有力,做人昂扬向上、独领风骚;底气不足,则畏畏缩缩、优柔寡断,让人不可信、不放心,必失之于软、流之于俗、毁之于形。因此,做人需要底气,做事更需要底气。作为人大代表就是要有真本领、真才实学,具体体现在才能、水平、决策和素质上,“打铁要靠本身硬”,没有真本领,自身能力不强,说话做事就会“体虚”没有底气,有道是“思想不新要被笑死,能力不强要被急死,办法不多要被愁死,品德不正要被骂死”。其能力素质不高,就不可能成为一个优秀的人大代表,其说话办事就没有公信力,为民代言就会头脑空空,参政议政就会言之无物,解决问题就会空洞乏力,履职就会没有魄力,难以令人敬服。因此,作为人大代表,应在工作中着眼于自身底气的加强,学会在创新中开拓创新,在决策中深谋远虑,在摸索中总结提高。一是要有高尚的品德。人生在世,德为第一。人大代表如没有良好的人品道德,就会失去为人行事的根本,底气自然缺失。只有自觉加强人格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利益观、地位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则必然底气充盈,令人尊敬。二是要有高超的本领。深厚的理论素养、丰富的知识内蕴、成熟的思维能力,是一个人不断前行的底气支撑。欲增强为人做事的底气,必长于学习、精于学习。学习不仅是自我的精神追求,更是益气强能的根本途径。作为人大代表更是要做学习的榜样,要认真学习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广泛涉猎,博观而约取,拨冗潜学,立足于勤、持之以恒、根植于博、专务于精,做到思考和实践的有机结合,不断实现知识向能力的转化,代表人民发表真知灼见,不断提出高质量的有水平的建议,带动民生福祉改善,让决策者重视,让百姓拥戴。三是要有高度的自律。自律也是一种气节,节高则气壮,底气足矣。如果没有严格的自律,一有好处就无所顾忌,心役于名缰利锁,丧失气节,自然也会失去底气。因此,作为人大代表要自觉坚持保气节、增底气,洁身自好,始终做到公道正派,坚持真理不退步,面对矛盾不却步,把握原则不让步,无论何时何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襟怀坦荡,正义凛然,廉洁自持,敢于同一切不正确的思想和行为作不懈的斗争。如此,“任尔红尘翻滚,我自清风明月”,心有浩然之气,底气自从心生!

  当人大代表,要有创新思变的“灵气”。所谓“灵气”,就是要有哲学智慧,思想辩证,遇事想得深、看得准、分得清,不钻牛角尖,不死心眼儿,有与时俱进的创新思维和科学有效、灵活多变的工作方法,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把事情办到最好。再聪明的人,如果做事没有灵气,也会像一潭死水,止步不前;再勇敢的人,如果做事没有灵气,也会摸不着门路,四处碰壁。而人大代表都是某一行业某一领域某一方面的专门人才和先进人物,既要干好本职工作,又要履行代表职务,工作繁忙,事情复杂,头绪很多,这就给人大代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如果代表缺少“灵气”,在履职中就会墨守成规,看问题就会“浮在表面”,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就会手段单一,时间长了代表的作用就会被弱化,履职效果就会差强人意,沦为庸碌。因此,代表在履职中,要讲求智慧和策略,学会举一反三,运用发散思维、创新思维和新思路、新方法、新手段,灵活变通地抓好工作。一是要有一定的工作悟性。人大代表在日常工作中,要知道学习什么,摒弃什么,要善于学以致用,对上级精神能及时领悟,对活动意图能尽快领会,并贯彻到具体工作中;能够准确把握中央的大政方针和地方各级党委的工作精神,并按要求开阔思路,大胆履职,不断求实创新,善于在繁杂的工作中理清头绪,抓住重点,纲举目张,灵活开展工作,并能取得较好效果。二是要有一定的统筹能力。人大代表要树立辩证的思维方法,努力提高统筹协调能力,正确处理好干本职工作与履行好代表职务的关系,合理安排时间,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要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当好法律政策宣传员、依法行政监督员、矛盾纠纷调解员、致富发展引领员、社情民意联络员、困难农户帮扶员,把为群众说话、替群众办事、监督政府、建言献策和参政议政有机结合起来,抓住重点兼顾一般,“十个手指弹钢琴”,使各项工作能够健康、有序、优质、高效进行。三是要有一定履职艺术。“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工作千头万绪,纷繁复杂。人大代表天天跟基层打交道,经常与群众心交心,要掌握其中的艺术,工作才会得心应手。这就要求人大代表要有清晰坚定的履职意识,善于调查研究,时刻心中怀揣百姓,真心实意对待百姓,掏心窝子服务百姓,努力把工作做到百姓的“心坎”上,真正干出实效。

  当人大代表,要有亲民爱民的“地气”。所谓“地气”,就是要广泛接触老百姓的普通生活,与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打成一片,反映最底层普通民众的愿望、诉求、利益。用大众的生活习惯、用语等,而不是脱离了群众的实际需求和真实愿望,浮于表面,而是要踏踏实实,深入人心。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人大代表却自觉不自觉地忙于“架天线”,做起了“办公室”代表、“电话”代表,忘记了自己深植于群众,为群众服务,却离“地气”越来越远了。一个不沾“地气”的代表,注定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会被束之高阁,怎样做才能深接“地气”呢?其一,需静下心。作为人大代表要深刻认识到,自己是群众选出来的,就要为群众负责,时刻提醒自己履行好职责,思民之所想,急民之所忧,心系百姓的冷暖安危,为百姓说话、替群众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其二,需放下身;所谓“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沉下身去,放下架子,与群众拉家常、倾听群众的心声、体验群众生活,虚心征求意见,耐心倾听抱怨,诚心接受批评,才能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心于民,才能让上层的精神和政策更贴近群众,更好地落实到实处;才能全面掌握第一手的资料,让群众的心声、愿望、诉求,及时上传,为决策提供参考。其三,需办实事。“磨破嘴,不如流汗水”,群众信服的是能干实事的人大代表,是能够把群众的困难了解清楚,并且不推诿、不拖延地解决好,为群众免去后顾之忧的人大代表。因此,要高度关注群众普遍性的问题,积极给政府建言献策,并化为决策,力争从根本上解决,即使不能解决,也要向群众说明情况,取得谅解,只有不回避问题,勇破难题,多办顺民心、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才能赢得群众的真心拥护和真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