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9日至30日,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郑平所作的《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14年以来,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认真履行法律职责,狠抓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制度,规范执行行为,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案件执结率逐年上升,有效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也还存在执行环境不优、体制机制不完善、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执行队伍亟待加强等问题。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执行环境
要创新方式载体,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诚信教育,公开曝光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和阻挠、干预法院执行工作的典型事件,积极营造诚信守法的执行环境。要加大对诉讼风险的宣传力度,增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风险防范意识,理性认识执行工作,争取社会各界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完善机制,增强执行工作合力
要完善执行案件流程、执行款物等管理制度,强化执行公开,健全执行考核办法,加强监督,提高执行实效。要完善建立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制约协作配合机制,形成内部执行合力,促进案件执行。要加快市、县两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提高执行能力。要加快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和“点对点”网络查控机制建设,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和部门协助执行的职责,形成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整体合力。
三、强化信用惩戒,增强执行威慑力
要认真落实对失信的被执行人员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制度,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的沟通,拓宽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以及网站、手机报、官方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员信息,用好失信惩戒化解“执行难”顽疾。
四、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
要分阶段、分类别、不定期组织开展突击执行、专项执行等行动,积极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用好用足执行强制措施,全方位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努力提高案件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要加大对故意拖延、规避协助执行义务、妨碍执行造成执行不能的行为的惩罚力度,营造良好的执行环境。要加强与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的协调联系,加大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依法从严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维护法律权威。
五、注重司法救助,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要主动向党委汇报,根据中央政法委等六部委《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规定,健全完善司法救助金制度,规范司法救助金的发放。要积极争取市政府支持,将司法救助金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加大司法救助的力度,助推执行工作。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行能力
要加强执行法官的业务培训,增强业务素质,提高执行能力。要积极向党委汇报,争取支持,解决执行人员的职级待遇。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要求的执行人员配设比例,配齐配强执行工作人员,保持执行队伍的相对稳定和执行力。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执行信息化建设,努力改善执行技术装备和条件,提高执行工作效率。要加强执行法官的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提升拒腐防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