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9日在昭通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昭通市审计局局长 李绍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2012年任市审计局局长以来履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作如下汇报,请予审议。
一、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的情况
依法行使审计监督是法律赋予审计机关的法定职责。近年来,我和党组一班人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审计工作职责,扎实推进“依法治审、科学治审”,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在学深、学实、学细上下工夫,切实将相关法律规定融入到审计工作实践中,将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审计、科学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的自觉行动。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充分理解、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审计机关工作,认真执行审计决定,切实加强审计整改,为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更多的有利条件。根据新修订的《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提出的新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修订完善了相关的制度措施,使我市审计工作更加贴近实际、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认真组织开展“六五”普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加各类法律法规知识考试,促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贯彻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和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的情况
近年来,我们进一步完善了重要工作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重点审计工作、重要审计情况和重大问题,自觉地把各项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按照有关规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每年由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认真接受审议和监督。在正式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前,将《审计工作报告》及上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初审,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每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后,审计工作都得到了各位委员和代表的充分肯定,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好评。会后,市审计局始终坚持把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作为审计工作的主要任务和重要工作职责,做到逐项分解量化,明确工作进度和完成时间,确保审议意见落到实处,并按要求定期报告落实结果。特别是针对多数委员指出的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屡审屡犯的问题,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创新整改协调机制,由市政府督查室、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联合督查整改情况,督促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市人大常委会。
三、依据部门职责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目标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市审计机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创新工作方法,牢固树立争先意识,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念好权力运行“紧箍咒”,当好国家财政资金“守护神”。“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完成审计项目3400余个,审计查出违规金额44.35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26.78亿元,核减固定资产投资额29.18亿元;提出审计建议2800余条,被采纳1900余条;审计移送或移交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案件线索110余件。其中,2015年,全市完成审计项目1325个,审计查出违规问题金额26.06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46.06亿元,促进整改有关问题资金1.55亿元;政府投资审计审减投资18.42亿元;提出审计建议218条,被采纳173条;移送或移交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案件线索11件。
(一)加强宏观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审计,促进政令畅通。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审计机关严格按照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组织开展了 “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政策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实际效果等情况的审计,全市共完成审计项目150余项。其中,2015年市局共完成审计项目38项,重点审计了简政放权政策执行情况、重大项目建设情况、重点民生资金保障、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情况。
(二)加强财政决算审计,促进地方政府依法理财。全市审计机关在财政决算审计中,始终注重从体制机制上发现问题,从全局的角度提出对策建议,积极揭示预算管理约束力不强,执行不够规范,税收征管力度不够,土地出让金收入流失等问题。其中,2014年至2015年市局对永善、水富、绥江、彝良4个县人民政府财政决算审计项目,查出应征未征土地出让金等1.89亿元,地方政府少缴市级建安营业税等7201万元,政府非税收入未缴国库2.07亿元,挪用专项资金1.16亿元,违规列支基本建设支出3600万元,违规返还招商引资税收等557万元,违规低价出让土地导致土地出让金流失2280.72万元,违规拨付企业财政扶持资金1000万元,地方政府违规抵押融资贷款2.6亿元。2015年对绥江县地方财政决算审计项目,移送市纪委案件线索3件,涉案金额3280.72万元,移送地方人民政府进行问责处理2件,涉案金额588.58万元,追回资金506万元,4人受到问责处理;对彝良县人民政府财政决算审计项目,向彝良县检察院移送涉嫌违法案件线索1件,涉案15万元,向彝良县公安局移送涉嫌骗取财政补助资金案件线索1件,涉案金额146万元。
(三)加强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全市审计机关按照“揭露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的工作思路,以促进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根本目标,以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为中心,以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全市共完成审计项目300余个,查出违规金额5.72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30.99亿元。其中,2015年全市共完成审计项目85个,查出违规金额1.13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3.04亿元。在昭通市林业部门2013-2014年预算执行审计项目中,向市纪委移送违纪违规案件线索3件,涉案金额957.92万元。
(四)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促进提高政府投资绩效。为积极服务地方政府宏观决策、降低政府投资成本、规范建设项目管理、节约建设资金、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跟踪审计扎实有效、竣工决算审计有序推进、招标控制价审减成效明显,全市送审投资额343.29亿元,核减固定资产投资额29.18亿元,平均审减率达到8.5%。其中2015年,全市共完成审计项目997项,送审金额共计234 .86亿元,审减金额18.42亿元,综合审减率为7.72%。
(五)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全市审计机关始终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工作方针,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促进更好地从机制上、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近年来,根据市、县组织部门的委托,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共审计领导干部600余人,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含县区委书记、县区长、公安、检院、法院三长)100余人。其中,2014年组织开展的对昭通市委党校2013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2015年度组织开展的昭通日报社2014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通过向市纪委移送相关问题线索,相关人员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受到了严肃查处。通过审计,在完善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客观公正评价干部业绩、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因地制宜,稳步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厅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的要求,按照“因地制宜、重在责任、稳步推进”的原则,逐步推进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同时,为做好全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今年3月组织全市经责审计业务骨干到贵州省荔波县、赤水县考察学习试点经验和做法。2015年,市级组织对绥江县、彝良县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开展了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试点,重点审计了县级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国土、矿产、森林、水等自然资源现状,个别项目涉及国土、矿产、森林资源管理中的出让、复垦的政策执行、资金收支情况,揭示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不健全、耕地保有量任务未完成、违法占用耕地、土地资产产权收入流失等问题,界定了领导干部的相关责任,审计工作成效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七)加强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和经济案件线索查处,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维护经济安全的同时,坚持把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和经济案件线索作为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加大揭露和查处力度,有效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近年来,全市审计机关向纪检监察、检察、公安等部门移送涉嫌违法违纪和经济案件线索110余件。针对发现的案件线索,各级审计机关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及时移送处理,增强了查办案件的合力,提高了审计工作的威信和影响。同时,协助省纪委、市纪委、市检察院查办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配合财政部门开展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治理“小金库”等多项工作。
四、办理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
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尽力而为、分类督办、务求实效”的原则,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不断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对于转交我局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及意见,局党组一贯高度重视,首先是召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专题进行研究部署,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组织工作组负责落实。在办理过程中,坚持以群众所需、所盼、所急为工作导向,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积极办理,主动服务,全面落实。对于一些受客观因素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我们都积极主动地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增进相互理解,努力达成共识。近年来,市审计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案1件,协办1件,见面率、回复率、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
五、社会普遍关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始终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围绕民生民利和社会普遍关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审计。近年来,根据省厅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认真开展了校安工程建设、彝良“9·7”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移民特殊补助资金、耕地开垦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全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资金、鲁甸“8.03”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云南省南北高速公路大通道昭通段建设征地拆迁资金跟踪审计等专项审计项目。通过审计,揭露了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问题,有效维护了群众利益,提高了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特别是近两年开展的政府性债务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农村义务教育资金、彝良“9·7”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资金、鲁甸“8.03”地震跟踪审计等多个项目,以丰硕的审计成果,得到了上级审计机关和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其中,2014年组织开展的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资金审计,向市检察院移送涉嫌违法案件线索33件,涉及40个单位,涉案金额1455.71万元;向市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涉嫌违纪违规案件线索39件,涉及172个单位,涉案金额4243.14万元。2014年组织开展的镇雄县部分民生资金审计调查项目,向市检察院移动有关案件线索3件,涉案金额54.76万元;向市公安局移送有关案件线索2件,涉案金额2.27万元。
六、廉洁自律及廉政建设的情况
我和局党组班子始终紧紧围绕“选好用好干部、自觉维护群众利益、强化监督制约、坚决惩治腐败、带头廉洁从政”五个重点,认真落实“八项规定”,全面聚焦“四风”问题,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坚持不懈刹风正纪,自觉肩负“两个责任”,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通过“五个确保”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扎实深入开展。一是确保主体责任不移位。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党委、纪委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要求,认真落实“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在人员编制较紧的情况下,在机关办公室组建了纪检监察人事科,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专门力量抓,专门人员管。制定下发了《昭通市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制作了昭通市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流程图、昭通市审计局重大工作事项决策流程图、昭通市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流程图,全面地提升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化管理水平。二是确保廉政建设有抓手。着眼于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通过召开年度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聘请廉政监督员以及述职述廉、廉政谈话、廉政承诺等形式,逐级靠实责任,逐层传导压力,逐人分解落实,全面形成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示范抓、科室和单位负责人履职尽责、全体干部职工齐心协力共同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三是确保落实制度不走样。局领导班子始终坚持重大决策、重大投资审计项目、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问题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扬民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和法律监督。切实落实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等相关规定,特别是涉及干部选拔调配、重大决策等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局党组认真落实党纪党规要求,主动商请纪委监察部门进行实地监督指导。四是确保执行规定不变形。切实把《党章》和《准则》、《条例》作为工作和生活的行动指南,认真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认真组织开展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三谈两述一报告”工作,切实把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内容。由于领导有力、制度管用、监管到位,全局干部职工无一收受红包、借机敛财和违规插手工程等问题发生。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勤勤恳恳奉献在审计机关得到全面体现。五是确保聚焦“四风”不撒手。严格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要求,认真对照“好干部”标准,先后组织开展了以“正风肃纪、创先争优”为主题的全市审计干部集中整训和科级干部警示教育等专题教育活动。针对7个重点区域、13个重点工作岗位查找出的49个廉政风险点,制定出50条防控措施。制定了《昭通市审计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昭通市审计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昭通市审计局公务接待相关规定》等规章制度,切实从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方面进行严格管控。目前,昭通市审计局已连续五年被市委、市纪委表彰为党风廉政建设优秀单位,机关作风建设先进集体、综治维稳先进单位。去年4月,被昭通市纪委命名表彰为“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
七、其他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始终注重在学习科学理论、提升队伍素质,加强审计干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始终注重在品德教育、作风建设,加强审计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上下功夫;始终注重在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全面推进审计工作转型发展上下功夫,主动适应审计事业发展新常态,全面加强审计机关和审计干部队伍建设,打造了作风过硬、服务优质的审计机关,锤炼了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审计干部队伍。
(一)统一思想认识,不断深化全市审计“一盘棋”。 一是针对当前审计任务重、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牢固树立全市审计“一盘棋”的思想意识,积极整合审计资源,全力加强审计项目的组织领导,不断优化配置审计力量,根据年度审计任务安排,打破科室界限,将全年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科室,按计划、按要求、按进度实施审计。二是切实加强审计计划管理,通过把上级规定审计项目计划和自定审计项目计划结合起来,在优先完成国家审计署、省厅审计计划项目的前提下,着重关注“三农”、医疗、教育、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把财政、发改、国土、住建、教育、农业、林业、水利等关系民生事业的综合部门作为年度项目计划的审计重点,努力推动审计范围全覆盖。三是严格质量要求,推进依法审计,加强审计复核,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审计工作流程,防范审计风险,加大审计回访力度,增强审计的参谋意识和服务意识,全面推动审计工作转型发展。
(二)大胆求新求变,提升审计效能。一是在审计理念创新上,积极组织开展审计干部解放思想大讨论,积极转变思想观念,破除因循守旧的惯性思维定势,转变就事论事、查错纠弊的狭隘审计观,站在宏观的高度深刻理解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赋予审计参与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的现实意义,做到监督与服务并重。二是在审计方式上,积极探索效益审计。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基础上开展效益审计,以揭露损失浪费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效益审计的切入点,加强对管理效益不高,内控制度不严,政策法规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方面的研究,积极向上级审计机关提出意见建议。探索对社会审计组织的执业质量管理,加强对内审机构的监督指导。三是在强化审计成果导向上,注重抓好审计成果开发利用,全市审计机关提交的专题报告和重要信息,得到了市县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提出的审计建议被相关单位积极采纳,促进被审计单位规范管理。四是在信息化建设方面,严格落实金审工程、云审工程建设要求,不断加大信息化建设的投入,推进办公自动化建设,全面实现了机关无纸化办公,全面加强计算机审计应用,在OA和AO交互使用上实现了重大突破,在全省审计系统中不断进位,2015年度,在省厅组织开展的计算机联网审计考评中,昭通市审计局进入全省前五名行列。五是在制度建设方面,制订并完善了《昭通市审计局优秀审计项目评比办法》、《昭通市审计局审计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等40多项工作制度,促进了审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
(三)狠抓队伍建设,提高审计干部素质。着眼于建立一支“依法、独立、清廉、务实、高效、文明”的审计干部队伍,全市审计机关坚持以品德为核心、以作风为基础、以能力为重点、以业绩为导向,广泛开展审计职业化建设。一是积极开展学习型审计机关建设。近年来,我们通过干部职工大会、党课、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 “兴审讲堂”、机关职工微信群等学习平台,深入持久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新时期科学审计理论的学习宣传教育。先后组织开展了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以及“一准则两条例”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集中学习40余次;组织开展以《学习十八大理论,忠实履行审计职责》、《审计实施条例与务实》等为主题的“兴审讲堂”专题讲座20余期;分别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一准则两条例”为主要内容,组织全市审计干部进行党纪党规知识考试,较好地促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道路、灵魂、主题和新时期审计工作创新理论在审计干部队伍中落地生根。二是强化业务素质培训。按照“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市、县审计机关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到清华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云南财经大学等高等院校进修深造,每2-3年组织其他审计干部到相应院校进行轮训”的目标要求,目前,已累计组织全市80余名科级领导干部,190余名审计人员到清华大学、南京审计学院、浙江大学、云南财经大学等知名学府进行培训,有力地提升了审计干部审计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三是主动向党委政府争取支持,打牢审计事业发展基础。2012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全市审计机关累计新增事业人员编制170余名,在市、县两级分别新增了固定资产投资前置审计科、审计计算机技术中心、投资审计中心等职能科室,全市审计干部队伍总量与2011年相比,增幅达65%。四是积极加强审计执业资格培训,提升审计干部专业知识水平。与2011年相比,全市审计机关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增加到94人,增长17%;投资审计专业人才增加到46人;增长32%;计算机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增加到53人,增长28%;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增加到280余人,增长19%。市、县两级审计机关领导班子调整充实了32人次,内部提拔干部45人,造就了一批思想成熟、政治可靠、作风优良、能力出色的领导干部。
(四)强化文明创建,提升审计形象。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依法监督、文明从审、追求卓越、服务人民”创建主题,扎实推进系统精神文明建设,2015年,市局机关迈入国家级文明单位行列,镇雄、彝良、威信、盐津、大关、永善、绥江、水富、鲁甸9个县(区)审计局新建成省级文明单位,全市11个县级审计机关省级文明单位率达81.82%。在全市宣传思想暨精神文明建设、社管综治和平安创建等考评中,昭通市审计局均被市委考评为“优秀”等次,2014年度,昭通市审计局被省人社厅、省审计厅表彰为“全省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多名干部职工受到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以及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为进一步深化创建内容,巩固创建成果,今年,我们又专门印发了《昭通市审计局精神文明建设2016—2018工作规划》,通过巩固、创新、提高三个步骤,进一步对未来3年昭通市审计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同时,结合新一轮精准扶贫目标要求,以实施乡村文明工程为抓手,以提高农民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为目标,主动适应精神文明建设新常态,特别是通过指导挂钩帮扶的盐津县滩头乡新田村开展以“绿化、文化、和谐、卫生、平安”为主题的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推动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向深度拓展,向广度延伸。
(五)践行“三严三实”,打造过硬审计团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要求,把讲政治、讲党性、讲原则作为第一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两学一做”等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审计干部理想信念教育,不断锤炼党性修养,争做合格党员,争当忠诚、干净、担当的审计干部。始终坚持用好思想建党这个“传家宝”,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突出强化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武装,着重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专题学习研讨,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把牢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作为班长,带头讲党课,带头深入学习提高认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正心修身,严于律己,时刻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有所为、有所不为。同时,紧扣每个学习教育主题,突出问题导向,认真组织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自觉联系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联系个人成长进步经历,把自身存在的问题讲清楚,把问题根源讲透彻,把整改措施讲具体。坚持把解决问题贯穿专题教育全过程,严格按照边学边听边查边改的要求,发现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问题,做到能改的马上改,不能立即改的规定时限进行整改,有力促进各项专题教育与审计工作“两不误、双促进、共提高”。
尊敬的禄副主任,各位领导,这次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我任市审计局局长以来的工作进行评议,这既是对我个人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更是促进全市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的极好机遇,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对审计的大力关心和支持。我将以这次评议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和各位领导的指示要求,进一步总结经验、改进不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各项决议、决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以更加蓬勃的朝气、昂扬的斗志、务实的作风,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增强发展动力,提高工作水平,团结带领全市审计干部谋求推进全市审计事业全面协调发展,为推动昭通经济社会赶超跨越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